2013年7月31日星期三

造假“神仙”李洪志

   法轮功编造的“酷刑迫害”案件频频曝光,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丑态百出,“神仙”造假成为世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自称“大法的师父只有一个”的李洪志正是“酷刑造假”的始作俑者。
  1988年3月,时年37岁的李洪志拜李卫东和于光生两位气功师习炼气功,一边学习气功,一边帮助李卫东师傅用气功给人看病。李洪志发现这个行业是空手捞白鱼,来钱极其容易,1991年李洪志便开始从事气功活动,办班赚钱。鬼迷心窍的李洪志请求宋炳辰用绵纸、戏服和胶水等物品为他制造了“法像”,每张“法象”卖给学员十元钱。在八十年代末,冲洗一张这样的照片也就两、三毛钱。而当背面盖上李洪志的印章后,卖给学员每张就是十五元。见图一。
图一
  逃窜到美国后,李洪志向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注册了法轮功商标图案,以“救度众生”为幌子招摇撞骗。开设了商店和网站,推销“经文”和“神韵”衍生品及其他产品;组织各种赛事,办公厂、开公司;还囤积大量的房地产。网民们通过美国新泽西州财政局税务处、商标局官方网站查询,已知李氏家族在美国购置的33处房产,总价值超过千万美元。“神仙”原来是这样疯狂聚敛钱财,肆意追求声色犬马,这样的“神仙”是祸害,这样的“师父”只能把弟子领上绝路。
  李“神仙”依靠坑蒙拐骗谋取利益,不惜丧身失节编造“受迫害”谣言,为许诺“圆满”无法实现而推卸责任,为迎合主子而捏造事实,恶意构陷“中共”。日前,中外媒体又曝出青岛“5·2酷刑造假案”。今年5月2日青岛市警方破获一起法轮功学员蓄意编造所谓“酷刑迫害”案例。几个身穿制服的人揪着中间一人的头发,在其指缝中夹着牙刷,手上满是血迹;一人后背上血迹斑斑,被五花大绑着蜷缩在地上,一边有人拍照……这些法轮功成员企图以真人模拟演示的形式,伪造“酷刑迫害”照片,以达到歪曲事实、散播谣言,抹黑中国形象的目的。见图二。
图二
  李洪志公开表示,“话不说大没人信”,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李洪志要求法轮功媒体工作人员:“只要常人媒体报道的新闻含有美化邪恶中共的内容,你们必须对内容进行修改。”颠倒黑白、造谣诬陷“中共”成为法轮功当务之急。法轮功媒体也公开要求:“不负责调查作者背景,只看文章的观点和内容是否对讲真相、修炼、证实法起正面作用;修炼人的文章发表了也不代表作者修的如何。”可见,所谓的“修炼”、“真善忍”早已抛到九霄云外,法轮功完全成为丧失人伦的造假群体。法轮功媒体上“酷刑造假”充斥其间,见图三。
图三
  法轮功在海外走街串巷“讲真相”、演“酷刑”展。2004年9月23日,《纽约邮报》(New York Post)发表特稿撰写人萨拉·图尔斯特(Sara Stewart)的评论文章《不要被法轮功所迷惑》,作者结合所见所闻提醒人们不要被法轮功的各种表演所迷惑。文章指出:近来,“黄衫军”无处不在,各种瘀伤、烧伤、饿死等酷刑受害者照片,关在笼子里血迹斑斑的路边表演,挡在城市的人行便道上。他们的标语上写着:“这一切发生在中国。”
  李洪志要统领宇宙,自诩“宇宙主佛”,还哄骗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历史上都是王、都是天上的王,”即将“圆满”成为“佛道神”。“修炼的最终目的就是得到圆满。你圆满了就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佛。”(《转法轮》)难道“神仙”就是这样依靠编造“酷刑”修炼出来的吗?这些“神仙”实在龌龊不堪!
作者:方 言

李洪志的“法身”屡屡失灵


    多年来,李洪志一直在利用子虚乌有的“法身”控制“大法弟子”。
  他曾明确告诉弟子,他的“法身”有几亿个,并豪迈地宣布:“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转法轮》)“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1996年《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主佛”杜撰的“法身”几乎成了监视弟子的“微型地面卫星”和“精进弟子”的“护身符”。
  然而在青岛弟子伪造“酷刑迫害”案中,在“真相”不断穿帮的同时,“师父”的“法身”却没了上述神通能耐,什么都做不了。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法轮功媒体就像打了鸡血一般,一直狂呼“迫害!迫害!迫害!”除此以外,别无他法。在真相面前,“主佛”的“法身”更是屡屡“失身”。
  弟子玩造假,“法身”玩失踪
  据《青岛破获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以陆雪琴为首的造假人员在忠实地执行法轮功媒体的指令,可谓“助师正法”的模范,师父的“数亿法身”怎能不闻不问呢?最起码也该到东女姑山村(造假地点)一带晃悠一下,或进行“现场火力侦察”,把群众及随后到场的民警用法力“化开”,使之“不让出现”,也不让看见或听见。
  “主佛”曾扬言,“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的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要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可事实证明,在上述过程中的“法身”根本没有能力保护任何事物,更加无法包庇“作案现场”。
  随后在对陆雪琴的提审过程中,警察问:“你知道法轮功已被国家取缔了……为什么还要从事这个活动?”答:“法轮大法好。”陆雪琴面对执法,面对造假诽谤国家的事实,却只会吐出“五字奇言”,按照“师父”的邪说,这名弟子够“精进”了!陆雪琴的表现也许并不是个例,据传有些“大法弟子”一有事,便开念“五字奇言”,他们以为这样可以除“魔”,可以搬来“救兵”——可惜那神奇的“师父法身”却总是屡屡“违约”,关键时刻玩起了“失踪”。
  “真相”出洋相,“法身”出“故障”
  自青岛伪造案东窗事发以来,面对社会的广泛质疑和公众的谴责,面对媒体、网友口诛笔伐,面对事件的持续发酵,法轮功媒体丑态百出。
  其实,法轮功媒体根本无需这般紧张,因为“大法弟子”拥有一位“法身以亿计”的“教主”,只须出动亿万神奇的“法身”就可让法轮功在这场“酷刑迫害”的穿帮风波中稳如泰山,立于不败之地。“法身”可以做的手脚太多了。
  首先,上亿“法身”齐发正念,把那些“什么邪恶都给人心看”的“邪恶网站”所在“外层空间”的“旧势力”悉数销毁,这样一来,一切“邪恶网站”或其他反对者都自动闭嘴。其次,亿万“法身”可以使用超能量把那些“邪恶网站”进行“屏蔽”等技术处理,或者干脆让“邪恶势力”的服务器陷入瘫痪,于是“法轮大法”大获全胜,“轮心”大振。
  可笑的的是,法轮功媒体甚至失去了正常的思维能力,先是反常承认,然后成了“祥林嫂”反复诉苦,“主佛”的无数“法身”仿佛一夜之间全部出了故障,完全失去了曾被大法弟子奉若神明的能力。
  信誉陷危机,“法身”陷重围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酷刑真相”都是伪造,“师父”也只是是常人凡胎,虚无的“法身”既帮不了弟子,也挽救不了严重的信誉危机。
  2001年,辽宁“李艳华被民警殴打致死案”一度被炒作得沸沸扬扬,之后被揭穿原系造假。2003年,法轮功再次捏造子虚乌有的“魏星艳”事件,被再次揭穿。2004年8月,湖北法轮功人员史丽萍、吴永红、朱建勋等人与刑满释放的“同修”廖庆元合谋伪造了所谓“廖庆元狱中遭受三十种酷刑折磨”的造假门,随后事件真相曝光,所谓的“酷刑”被证明系无中生有。
  2006年,法轮功精心炮制了的“苏家屯集中营”事件,结果被深入调查的各国人士发现“本故事纯属虚构”。一些信以为真的境外媒体兴冲冲而来,在发现上了法轮功的大当之后败兴而归,从此后者在国际上的信誉被大幅度“扣分”。
  更戏剧性的事件发生在2008年之后。在与加拿大《华侨时报》对簿公堂、官司耗时七年之后,无事生非的法轮功彻底败诉,《华侨时报》发布《亮战》一书披露了此案的“真相”。2010年1月份开始,《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连续三次邀请李洪志辩论,曾号称“法身”遍地的李大师不敢应战,没有现身。这场风波使无数世人和许多“大法弟子”从此看清了法轮功的“真相”。
  近年来,一些国际人士如加尔各答外科医生Rambodoc,英国科学助理研究员Emma Markham等人,通过各种方式纷纷揭露法轮功伪造“酷刑迫害”的真相。曾经以“李大师数亿法身”欺世盗名的法轮功,如今则再次因为青岛“造假门”而向公众“秀道德下限”,使自身深深陷入了“真相”穿帮、舆论谴责、内外交困等“正义重围”之中。

催产素救出来的李洪志

  据为李洪志接生的医生潘玉芳老人证实:当年李洪志出生时,母亲芦淑珍难产,给她打了一针催产素后,才使孩子顺利降生。催产素是什么?是西医学药品种类之一,是人类科学发展进步的产物。催产素的发明和临床应用,使无数濒临鬼门关的孕妇和胎儿获得了新生。作为受益者之一的“主佛”,自被一支催产素救活后,便和常人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了“佛”行人道的记载。
  童年命运坎坷
  据《凯风网》披露,李洪志的父亲李丹一生经历了四次婚变,李洪志的生母芦淑珍是李丹的第二任妻子,芦淑珍是在和前夫梁某(是伪满警察)离婚后,于1951年秋天嫁给了李丹,1952年7月7日,生育了第一个孩子李洪志,取名“小来子”。两人婚后共育有二子(李洪志、李东辉)二女(李君、李萍)。1956年,两人因感情不和分居,1962年离异。从上述事例分析,李洪志的父母都经历了生活的磨难,婚姻的挫折扭曲了他们的心灵,性格变得乖戾、孤僻,致使李丹一生中经历了四次婚变,致使芦淑珍的婚姻一离再离。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家庭琐事夫妻拌嘴、相互殴打、摔锅摔碗、甚至一方服毒或上吊,乃是家常便饭。资料中显示,1956年父母因感情不和分居,那年“主佛”才4岁,1962年父母离婚,那年“主佛”才10岁。如此不和的家庭环境,在“主佛”幼小的心灵烙下了深深的阴影。从“主佛”在长春市珠江路小学学习时,连续两年分别在二年级、三年级蹲班留级的情况来看,可见家庭环境对“主佛”童年的影响有多大!父母离婚后,10岁的“主佛”随母亲生活,生活在单亲家庭的“主佛”,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为填饱肚子,童年之路可谓岁月蹉跎,命运坎坷。但是在“主佛”“一夜成名”后,又有一个“4岁修炼”“8岁圆满”“12岁得道家功夫”的版本,那个是真?那个是假?如果“主佛”小传版本是真,可否让“佛家全觉大师”“道家八极真人”站出来证实?可否现场表演“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让人信服一支催产素救活的“小来子”是“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的“主佛”和“神仙”?
  青年时期能力平平
  据总后勤部内蒙古八一军马场政治处原主任、离休干部宋鹏林及其原文艺宣传队队长李春慈证实,自1970年至1972年李洪志在文艺宣传队里吹小号,吹小号水平一般。工作总结写得语句不通,字也不好。由于自幼父母离异,缺少管教,养成了自由散漫的性格,不守纪律,那在全军马场都是有名的。1972年春节回长春探家,一直到4月底还没回场,连假都不请,回来后他挨了批评,还与人吵架。上世纪七十年代,参军是非常热门的行业,怕儿子学坏,1972年12月,其母亲芦淑珍找“关系”“投后门”,将儿子调到了吉林省森林警察支队文艺宣传队吹小号。据老战友李庆元回忆,李洪志在部队的表现一般, 24岁那年本已是“大龄”的他,分别在1975年3月14日和12月20日,向组织递交了思想汇报和入团申请书,追求政治进步,在“打扫卫生”等方面表现得更格外“积极”。在部队服务期间,李洪志还未成家,属于单身系列,正是情窦初开的年龄阶段,见了美女就控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属人的正常生理现象,他不顾部队“不准谈恋爱”的规定,偷偷摸摸地给美女送纸条,一个美女拒绝后再选另一个美女送,最终都没有成功。由此可见,李洪志当年的能力、人格魅力普通平凡。本是在部队大熔炉锻炼的战士,咋在时隔十几年后又变换成“一九七二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一九七四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1974年以后,大道师父走了,后来又来了一位佛家女师父,主要是传授佛家功理和功法”的又一种神仙版本。如果真是像小传中说的“这时,李洪志先生虽然只有二十三、四岁年纪,但功力已经达到很高层次”那么神通广大,为啥“成名”后怕见当时的战友,在机场相遇,只打一个招呼,然后匆匆离去。哄得了别人,哄不了朝夕相处的战友,难怪《转法轮》出版后宋鹏林老人说“李洪志能写书,鬼才相信呢”!
  中年时期原形毕露
  童年、青年时期的李洪志是人不是神,到了中年时期,就开始“进化”成了“神”。小来子是如何从人“进化”成“神”呢?且看小来子“进化”五部曲,即:篡改出生日期,有意暗示人们他是释迦牟尼佛转世;编造虚假简历,有意自我神化并神化法轮功;制作虚假照片,故意打扮成佛祖模样,暗示人们他就是佛祖转世;吹嘘有特异功能,自我神化并神化法轮功;吹嘘自己写出了一本指导修炼的“天书”。五部曲演奏完之后,身份变的让人扑朔迷离,小来子就变蜕变成了“宇宙主佛”,就开始四处传播“消业祛病”“圆满”“去情”“修炼”等歪理邪说,蛊惑的无数人陷入痴迷不能自拔,一心期盼通过修炼进入“法轮天国”。而这时“主佛”内心的“圆满”“法轮天国”是什么?是谋求个“一官半职”,满足官瘾好光宗耀祖! 1999年,为使法轮功有一个“合法化”身份,他策划了震惊中外的“4?25聚集事件”,希望自己“要官”的阴谋变为现实。据决裂法轮功后的李昌、王治文、纪烈武等人的口述资料显示,当年他们在商议向中央提要求时还有第四条:“法轮功”“大师”要进全国政协。最初的提议是“当全国政协副主席”,后改成“进全国政协常委”,再后又改成“进全国政协”,最后认为不妥才删去。由此可见,“当官”原来是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的最终目的,说什么“度人”“进天国”,说什么“真善忍”,原来全是骗人的鬼话!再回过头来看他青年时期追求政治进步的那些表现,原来也是为的“当官”。催产素救出的是“小来子”,官瘾深入到骨髓里,一举一动都是围绕“官位”打主意,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四晚年时期内外交困
  “4?25聚集事件”败露后,“主佛”逃到海外后,投靠西方反华势力,虽是一个无职无权的马前卒,但终于找到了“当官”的感觉,从“三退”到“九评”,“主佛”的小号吹破了天,从表相上看法轮大法一片繁荣,然仙家像落水狗一样流落海外,屡遭痛打的内心苦楚谁人知晓:周锦兴三次亮剑,剑剑只指命门,“主佛”不敢接招,躲在法轮大法的龟壳里噤若寒蝉;神韵演出处处碰壁,“真相”被揭穿,“主佛”被打掉牙只好往肚里咽;“精进”弟子如妹夫李继光、香港法轮功骨干孙浚、美国法轮功骨干吴凯仑纷纷患病死去,没有“圆满”进不了“法轮天国”,在阴间纷纷向“主佛”讨手法,闹的“主佛”夜不敢寐;“真身师父”彭珊珊、“法轮圣王”庞丽华、“全法师父”杜洪岩、“皇族师父”黄宁波等乱法弟子,公然站出来抢“饭碗”,击疼了“主佛”的软肋;用女声录制经文、将“讲法”拆分上传到博客、自办网站发声、传播“假经文”、 出台假经文、改动法轮图形、举办大型交流会、踩底线走极端等手段乱法,可谓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主佛”的法轮一招也降不住,证实了法轮不如铁轮,不如泥轮、不如纸轮;王彤文、徐小明、洋弟子范春交等特务层出不穷,越抓越多,单一手段露出了“主佛”断尾求生的本性;以叶浩为代表的其他四大家族争权夺利,搅得法轮功内部乱像纵生,搅的“主佛”的地位摇摇欲坠;从2000年起连发了13道打假令,效果甚微,最后反而打出了“原来主佛是乱法人”结论。“伪难民”一败再败,拳拳打出了“主佛”见利忘义“三家姓奴”的本性;龙泉寺办学被拒,断了飞天学校和神韵演出的轮内人才培养,断了事关诸多法轮弟子能否有资格上希望山修炼的重要途径,断了事关“洪传大法”、“救度世人”的重要“项目”,绝望的“主佛”瘫痪在“法轮”上露出了佛行人道的“真相” ……
  一句话:催产素救出的“小来子”是人不是神!

作者:林子寒

李洪志为何对金正浩见死不救

背景资料:2012年11月30日,金正浩因车祸医治无效在韩京畿道日山市病故。
  金正浩,又名金琪皓,男,1949年生,原籍中国吉林,朝鲜族人。上世纪90年代金正浩认识李洪志,开始习练法轮功,因将法轮功书籍翻译成韩文得到李洪志赏识。2000年3月金正浩偷渡至韩国定居,2003年李洪志亲自任命金正浩为“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
  2012年11月21日,金正浩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因伤势过重,于11月30日在韩国京畿道日山市日山医院去世,终年57岁。
  金正浩死后,韩国法轮功严密封锁消息。

 2013-07-19   凯风网   作者:李心芮

  作为被“师父”李洪志亲自御赐的“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的法轮“高官”韩金正浩死了,而且其死后竟秘不发丧,严密封锁消息。
  综观明慧网上法轮功“神通”故事,弟子发现,法轮“神通”的功利性特别强,如《用神通惩治迫害大法的恶人》、《念神通显威力恶警逃之夭夭》、《正念灭邪恶神通救世人》、《放下人心利用神通营救同修》、《用正念神通营救同修》等文章,无不阐述当事人运用“神通”惩罚对法轮功不利的人、帮助法轮功习练者、解决自身的实际问题等等“神迹”。“神通”成了弟子们“向往”的“本领”,也是弟子们心甘情愿地跟随“师父”原因之一。由此,弟子纳闷,金正浩可谓是法轮功组织的高层精英人士,在遭遇车祸前后,“师父”为何不用那“非常大的神通法力”救救金正浩?
  “师父”可以让预知灵验
  众所周知,“师父”在亲笔写的个人简历中云:“童年就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8岁时修炼圆满”“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再后来“达到功深莫测,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因缘、预知人类未来”。“师父”在接受美国《时代周刊》记者采访时讲:“我能预测这样一个未来,人类的四肢变形,身体的各连接处不能活动,内部器官将失去功能。我正尽力拯救那些能返回到高道德水准的人们,现代科学并不明白这一点,中国政府也无济于事,在整个世界上惟一能知道这一点的是我自己。”还说“把握的很稳,出不了偏差”,只要略施“思维控制”的“功能”,就知道将发生的事情。俗话说:“十次车祸九次快”,意外往往发生在几秒钟里。 如此“神通”的“师父”您完全可以通过“思维控制”预先通知金正浩,让其稍早或晚那么几秒回家,或让其所乘的车稍慢那么几秒,这对 “师父”来说何其简单呢!!何况,“师父” 有“定物”的“神功”,当金正浩遭遇不测的那一秒,“师父”只须运用“定物”神功,将撞向金正浩的车辆定住就万事大吉了,那不就救了自己精心栽培的弟子。
  “师父”可以让“法身”出马
  众所周知,“师父”曾在《转法轮》说“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什么他都能够做”,“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又明白无误地告诉弟子,“我的法身多得我也数不过来,简直太多了”,并许诺“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我有无数法身保佑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里,我都能保护你”。 “师父”还为弟子们开出了生命保险支票:“你真正作为一个修炼的人,我的法轮会保护你。我的根都要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转法轮·法轮大法的特点》)“师父”在美国接受《时代周刊》记者时又说:“我能用我的意识指导或阻止事情的发生”。此外,“师父”还曾大势宣染“斗蛇仙”、“三巴掌拍平一个罗锅”、能把木头里的弯钉子抠出来、能用“意念”穿墙进入室内等等“神迹”;明慧网上也发表了诸如“汽车撞不死”、“开水烫不伤”、“死人能复活”、“癌症能治愈”等等“神迹见证”材料。“师父”的本领真好神奇哦!!让弟子敬佩不已。由此来说,“师父”对付车祸等危险无非是小菜一碟,举手之劳罢了。“师父”您于情于理都会“法身保护”这位“精进弟子” 、“得意门生”金正浩吧。
  “师父”可以“发正念” 解除
  众所周知,“师父” 公开宣称正念能构成大法弟子的“金刚之体”,“令一切邪恶胆寒”,“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体”,“有多强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也三言两语》)。又不失时机地告诉弟子们,“其实大法弟子每个人都是有能力的”,“动真念时都是威力强大的”(《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如果“除具体锁定的目标……彻底消除它们……消除这些在另外空间里的最后干扰。”(《正念除黑手》)弟子们“发正念”时“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过后想一下‘解’就解除了。”(2001年6月14日《什么是功能》), “同时发正念,那五分钟邪恶就在三界之内永远不再存在了”(2001年12月《美国佛罗里达法会讲法》)“正念很强,你就什么都能够抵挡的住、什么都能做的了。因为你是修炼人,你是走在神的路上的人......”(2006年2月《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师父”早就说过的,“所有的大法弟子都能认真做到正念十足,一天就解决问题”(《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如此说来,“师父”可以“发正念”为金正浩解除这场车祸,如“师父”忙不过来,或想检验弟子们的“威力”是否“强大”也可以号令弟子们“发正念”,即使弟子们“威力不够强大”,或时间紧,不足那“五分钟”,但至少可以减轻金正浩的伤势,保住他的性命。
  “师父”可以让弟子延年益寿
  众所周知,“师父”在《转法轮》说过,“我们练功人身体是有能量的……在你这个场范围之内,或你呆在家里,你也能制约着别人。你家里的亲人可能都受你的制约”, “人的身体基本上就被高能量物质转化了……人所有的特异功能(潜能),一切东西全部都出来了”,“层次越高,它(能量)的密度越大、越细腻,威力越大”,“整个身体完全是由高能量物质构成的了……”“同时又是性命双修的功法,你在不断的修炼的时候,就会不断的延长你的生命,你不断的炼,不断的延……”(《转法轮》)自上世纪90年代金正浩就认识“师父”并习练法轮功,可谓时间也不短,同时早期“师父”就对其耳提面命教诲,2003年“师父”又亲自御赐他为“韩国法轮大法学会副会长”,足见金正浩可算得上“师父”的“真传弟子”, “能量”也不低了,“威力”也不少了,理所应当的受到“师父”“佛恩”特别关照,“延长生命”才是,成为“汽车撞不死”的大法弟子啊!!同时,2011年,金正浩才57岁啊,正是精力充沛、经验丰富的年龄,依然是处于为“师父”效力的的大好年龄,“师父”也完全可让他延年益寿,那也可让其更加忠心效力您啊!
  但金正浩终究还是死了,而且过了这么大半年严密封锁消息后也没有 “复活”。在此,请问 “师父”,您为何不救救金正浩,是不是真得像“邪恶”“旧势力”所说得那些“神通”是“精心编造神话和厚颜无耻自吹”??

李洪志到底是个啥?


  李洪志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这还有待人们进一步考证。
    李洪志经常以“佛”、“神”自居,那他到底还是不是人?到底是不是佛?到底是不是神?
   笔者以为这些问题,确实很有考证一番的必要,因为不给李洪志验明正身的话,那些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骗了、害了、毁了的“大法”弟子们,灵魂堕入了地狱都不曾弄明白:自己死心塌地追随的师父李洪志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对于为“法轮功”殉葬的冤魂来说,实在是一件太遗憾、太残忍、太不人道的事情。
  考证一:李洪志到底是不是人?
  材料一:李洪志以“佛”“道”自居。李洪志称自己“童年开始由佛家全觉大师传授独传修炼法门,八岁时修炼圆满”,“十二岁时,道家师父八极真人找到我传授道家功夫”,“一九七二年又由道号真道子的师父传授大道所学”,“一九七四年又由佛家师父传授修炼大法直到出山”。而实际上,李洪志只读过初中,当过兵和服务员,1991年停薪留职从事“气功”活动,借气功骗钱,1992年5月,开始传播法轮功,借助其歪理邪说,变本加厉地谋财害命,因触犯法律,法轮功被取缔,李洪志被通缉,逃亡国外。(凯风网《李洪志其人》)
  材料二:李洪志创立“法轮功”的目的就是为了敛财。仅以“弘法”初期为例,李洪志通过举办培训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  全统计,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四十二万八千三百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七十八万九千元,共计一百二十一万七千三百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却高达五十三元,净收入达二十万元。(凯风网《李洪志其人》)为了自己谋财,他不惜害他人之性命,蛊惑无辜的人成为其歪理邪说的殉葬品。到底有多少人被法轮功害得人财两空、家破人亡,目前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字,笔者不敢信口雌黄。但是,从2012年8月1日到16日凯风网“梦醒时分”所登载的36篇文章中,任何人都可以窥见李洪志及其“法轮功”谋财害命的罪行,是何等地触目惊心!是何等地令人发指!
  材料三:圣人先哲孟子认为,“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章句》)孟子的话,译成白话就是:“没有怜悯伤痛的心,不能算是人;没有羞耻憎恶的心,不能算是人……”至今为止,人们没有看到,李洪志对法轮功分子的死伤或家庭的不幸,表现出任何的“恻隐之心”,更不用说“恻隐之言”“恻隐之行”了。2011年春节,法轮功分子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对于那些死伤者,李洪志不但没有安抚、救济之类的善言善行,反而拒不承认那些自焚者是法轮功分子,并污蔑他们是“精神病人”。而且,李洪志,对于自己的歪理邪说给他人、国家、社会造成的灾难,也没有丝毫的羞耻之心。
  结论:李洪志,自我吹嘘为“佛”“道”,根本不把自己当“人”看;李洪志为了自己谋财,不惜害他人性命,彻底丧失“人”性;李洪志,祸国殃民,不知悔改,没有恻隐、羞恶之心,完全丧失“人”心。凡此三点,我们可以断言:李洪志根本就不是人。
  考证二:李洪志是不是“佛”?
  李洪志自称为“佛”,并为了证明自己是佛,他将自己的出生时间由原本的“一九五二年七月七日”篡改为“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原因是一九五一年五月十三日恰好是农历四月初八,是佛祖释迦牟尼的诞辰,其目的是称自己是“释迦牟尼转世”。可是,篡改出生是自己的真正出生吗?显然不是。再说了,佛祖释迦牟尼是自封的吗?显然也不是。那么,李洪志又凭什么自封为“佛”,自封为“释迦牟尼转世”呢?李洪志这样做,只能是一厢情愿的成佛心切罢了,其欺名盗世的背后包藏的是不可告人的祸心。
  材料一:据泰国报纸报道,联合国国际世界佛教总部有鉴于目前佛教真假佛法混乱、出现了许多妖言邪说,在许多高僧大德的强烈要求下,于近日在台湾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世界佛教、佛学、佛法正邪研讨会”。美、加、法、日、泰、尼泊尔等28个国家的活佛、高僧、大德居士2000多人与会。会议审评了目前世界上有名的活佛、法师及大人物,而后列出了6位较有争议的人士,对其进行了公开的探讨和论断,最终由各国代表投票表决,结果躲在美国、被中国公安部门通缉的“法轮功”大师李洪志被审定为邪教人士。大会认为,李洪志等人对佛法断章取义,他们所谓的佛法之道正邪混乱、理谛全无,谈不上有一点实证功夫,完全是自骗自导、蛊惑民众的邪教。(2000年11月10日中国网《李洪志是佛,为何众佛齐讨之?》)
  材料二:2002年9月18日,新华社发表了一则新闻,题目为“中国佛教协会深入揭批‘法轮功’邪教”。下面是这则消息的部分内容:“法轮功”邪教盗我佛教“法轮”以为其名号,窃我佛祖诞辰以作李洪志“生日”,篡我佛教术语名相以充其邪说,诬我佛教而自称“最高佛法”,恶紫夺朱,欺骗、蒙蔽了无数的海内外民众,祸国、祸教、祸民,其罪业、其危害罄竹难书,一时世人因谈“法轮”而色变,佛子因言“佛法”而蒙羞。这真是佛教亘古未有的大耻辱,天地不容之大邪恶。”近年来,邪教“法轮功”在海外继续窃我佛教“法轮”名义,打着“佛法”旗号,甚至以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自居,大肆欺骗世界舆论,并进行了一系列破坏社会安定、危害我国家政权和形象的活动,且有变本加厉之势。对此,我们不得不郑重声明:“法轮功”不是佛法,是附佛外道,是彻头彻尾的邪教。我们希望全世界的佛教徒团结起来,与我们一道,揭露和制止“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
  材料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盗用佛教“真”“善”“忍”之名,做的却是“不真”“不善”“不忍”的罪恶勾当。对个人而言,他李洪志是谋财害命,造成许多人家破人亡,实在是罪大恶极。其事例,举不胜举,此不赘述;对国家而言,他李洪志是祸国殃民,充当洋人反华的鹰犬走狗,实在是丧尽人格、国格。2000年3月16日,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在美国洛杉矶举行“中国宗教自由问题”听证会,李洪志派其助手张尔平,伙同魏京生等“民运”分子和一些“藏独”分子等到场,为美国反华提案提供“炮弹”;对人类而言,他李洪志是唯恐天下不乱,散布“世界末日”等谣言,恐吓那些上当受骗的人死心塌地跟他走,宣称地球即将毁灭,跟随他就可以幸免于难。同时,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还打着“文化”的幌子,在世界各地开展法轮功活动,企图破坏当地的社会秩序。但是,遭到了当地国家、政府的抵制。有报道为证:法轮功自吹大受欢迎的“新年晚会”,近日在韩国碰壁。2007年12月17日,韩国最大国有电视台KBS给法轮功“新年晚会”在韩国的代理商“索纳塔艺术企划公司(Sonata Performing Arts Planning)”发去传真,宣布取消2008年2月25日至27日在釜山KBS剧场的三场演出。这已经是韩国第三次取消法轮功在韩国的“新年晚会”演出了。(凯风网2008年1月16日《韩国连续三年拒绝法轮功“新年晚会”》)
  结论:由此可见,李洪志是剽窃佛教的术语的骗子。他打着佛教的幌子,包藏着谋财害命的祸心,干着欺名盗世、伤天害理、祸国殃民的罪恶勾当。听其言,观其行,察其心,李洪志既无佛行,又无佛性,更无佛心。凡此三点,我们可以断言:李洪志根本不是“佛”。
  考证三:李洪志是不是“神”?
  李洪志鼓吹自己是神,说自己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特异功能。此外,李洪志还说,《转法轮》里面每一个文字都是他的法身,每一个字都是他的法身形象,他有无数个法身,并恬不知耻地吹嘘,“多少人都能管,全人类都能管。”李洪志果真如此“神”通广大吗?
  材料一:李洪志鼓吹自己具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特异功能。可是,当他的早年弟子要求他表现特异功能时,他便气急败坏了,“没有,哪能演?你们要我演示,就是要出我洋相,耍猴呢?”另外,近日,凯风网有一则消息:据《星洲日报》报导,马来西亚吉隆坡法院6月7日开庭,审理法轮功成员吴瑞荣不满警方阻止其派发传单,以左脚踹向警员,一审宣判罪名成立,判监禁1年。(凯风网2012年8月2日)既然李洪志“全人类都能管”,那么他为什么不能阻止马来西亚地方法院对自己的弟子吴瑞荣的审判呢?
  材料二:众所周知,“神”是不食人间烟火,没有生老病死,生活在“五行”“三界”之外的。李洪志这个“神”又是怎样的呢?事实证明,李洪志与凡夫俗子一样,也生病吃药打针。他原工作单位还有他报销的医疗发票为证。他得了阑尾炎也照样在医院做手术。另外,据查实,李洪志1998年携妻、女来到美国,最初在纽约法拉盛区一所出租公寓落脚,现在是住在美国新泽西州普林斯顿大学附近的一处600多平方米的豪宅里,过得是奢侈糜烂的生活。(2012年8月20日 中国广播网)
  结论:由此可见,李洪志自我吹嘘为“神”,但是,一没有神的本事,二没有神的能耐,三是直到如今不管李洪志如何地“上层次”,他也依然还死皮赖脸地生活在地球这个“垃圾站”上。凡此三点,我们可以断言:李洪志根本不是“神”。
  综上所述,李洪志不是“人”,不是“佛”,也不是“神”。那他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显然,这还有待人们进一步考证。但是,倘若再考证下去的话,笔者认为,也许还是得不出结论来,因为李洪志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这样,那些为“法轮功”殉葬的冤魂们,也就只好“真”要“善”长着“忍”受着自己的冤屈,在万劫不复的十八层地狱中永世不得翻身了。呜呼哀哉,尚飨!

德国记者:李洪志是邪教主(图)



  核心提示:Sven Hansen,1961年出生,先后在柏林、瑞典学习政治学和通信发展,曾为广播记者,1997年成为德国《柏林日报》驻香港记者,关注中国、印度、阿富汗、韩国和日本等国政治进步、人权,经济和政治的动荡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等话题。2001年4月11日,德国《柏林日报》网站(Taz.de)刊登Sven Hansen文章,指出在德国,谁要是批判法轮功,这个教派就会把他污蔑为北京政府的心腹。

 Sven Hansen
  《柏林日报》在(2001年)1月4日的文章称,中国对法轮功进行持续镇压,练习者有可能被警察刑讯致死,如果中国人在外国练习法轮功,则会在使馆遇到麻烦,文中甚至提及,法轮功的创建者李洪志被提名为诺贝尔奖和平奖。但法轮功追随者还跟《柏林日报》抱怨,因为文中两次提及“邪教”,一次提及“头目”。
  《柏林日报》被告知:法轮功是一个“冥想运动”,而不是一个邪教。邪教这个概念会引起负面的联想,而法轮功只能是积极的。李洪志也不是头目,而是“师父”。称按印度的习惯,头目也是“师父”的意思,但在口语里有批评的意思,因此不被他们接受。他们说李洪志是只做好事的,因此只能被称为“师父”。
  另类的邪教教主
  上述呼吁都按一个相同的友好通知模版而写,其他记者也有类似的经历。这进一步证明了:这很可能是一个口语意义上的邪教。因此《柏林日报》保留了邪教这个概念。同时,魏恩海姆法轮大法信息中心的周磊(音译)呼吁,把德国法轮功宣传办公室作为“世界上成长最快的精神实践领地”。他们辩称:如果德国把法轮功定义为邪教,这会给中国政府提供一封镇压法轮功的自由信。这样,《柏林日报》就会使自己成为北京政府的心腹。
  此外法轮功利用它的追随者在中国人权受到侵犯这一事件来阻止人们批评法轮功。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在持不同政见者的圈子中屡见不鲜。民主运动追随者隐秘的组织能力、强大的经济基础和坚韧的中国邪教形象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个邪教自身绝不是像它所宣称的那样有着民主多元化的意义。法轮功代表着一个僵化的意识形态,有明显的邪教领导,至少对没主见的人群有着潜在的威胁。
  专家指出了邪教概念的模糊,对法轮功定义非常丰富,从“邪教倾向性”、“迷信教派”到“邪教”。但关于概念的争论是没意义的,而最明显的问题是李洪志的主宰地位。“李洪志把他的见解和理论作为绝对的权威,而他的理论在很多方面是荒诞不羁的,这对人们来说是极其危险的。” 波恩精神和心理自由行动协会(AGPF)发言人英戈?海涅曼(Ingo Heinemann)表示。
  “柏林勃兰登堡新教教会教派和世界观问题研究会”教区办事处的Thomas Gandow说:“李洪志不受任何批评指责,因为他自称是佛。”“李洪志要求追随者无条件服从他。” Thomas Gandow表示这存在着盲目的依赖、心理情感的孤立和此要求被追随者接受的危险:“这些来自于‘师父’的书籍和录像带强化了个人的依赖性和奴性。”
  “对定力不强的人非常有害”
  “卢塞恩普世教会宗教另类组织和邪教咨询处”Martin Scheidegger发现法轮功的世界观是危险的:“它承诺宇宙的高层次是现实的,事实上这无法得到验证。它诱惑人们走向的只是一条通往其希望到达的道路或仅是一个阶段。这恰恰对定力不强的人是非常有害的。”虽然该邪教一直进行狡辩,Scheidegger认为法轮功完完全全是政治化的,有着良好的组织。该邪教的治疗承诺尤其危险,它要求追随者放弃传统的医疗手段。
  与此相反,“新教世界观问题中心”的Ulrich Dehn却认为法轮功至少在德国是无害的。与追随者的对话让他得出结论:法轮功追随者能自由脱离这个组织。反之,其它的邪教顾问对法轮功内部结构了解甚少,因为德国还没发现脱离法轮功的追随者报道法轮功的内部结构。有怀疑说:法轮功表面是个无害的公园静坐冥想团体,背后隐藏着严密的组织,不过没有证据表明。AGPF的发言人Heinemann认为:“我看到法轮功举行了富有战斗力的示威游行,没有组织是不可能进行的。”
  Dehn认为李洪志的一些种族主义和歧视同性恋的言论不是什么问题。他认识一些追随者,他们根本不理会这些言论。法轮功把同性恋者也看作它的追随者。然而他也发现一个困惑:李洪志的主要著作《转法轮》和《法轮大法》朗诵着一堆乏味的材料;对于个人意见的问题,追随者也往往引用李洪志的言论来回答。

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

法轮功“四大家族”图谱(组图)





勾心斗角的法轮功四大家族式利益集团(图)


  新中国解放前,国民党政府有所谓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在法轮功内部也存在着这样几个以家族为单位的利益集团,他们之间既有合作也有之间的勾心斗角。

  一、家族式利益集团的形成发展情况
  李洪志创建法轮功初期,以家族为单位实施骗术,愚弄信徒,聚敛钱财。还以其女儿为道具,假称:其女儿可以上达天庭,有什么事自己还要问她,甚至说李美歌是自己的师父。

  随着法轮功组织壮大,人员增多,李洪志不可避免的需要助手进行管理,组织等工作。叶浩、李昌、王治文、纪列武、姚洁等随之进入法轮功组织核心层,其亲属也参与了一定的组织管理工作,从而形成了以李洪志家庭为核心的多个核心层,此时法轮功组织还是比较单一也是比较团结的。“4·25”前,法轮功由于是非法组织,在大陆无法开展各种正当经营活动。李洪志主要靠讲座、卖自己的盗版书挣钱,家族成员参与的工作也仅限于练功等。

  1999年,法轮功被取缔,李洪志无法再利用讲座、卖盗版书挣钱,为了生存,开始在境外组建机构,2000年法轮功开始设置组建专业机构,先后组建了大纪元集团、明慧网、电影制片厂(新唐人电视台前身)等专业机构。这些机构的组建,需要一些专业人才,原大陆法轮大法研究会的骨干大多被判刑,只有在境外的叶浩,这时张而平进入了法轮功的核心层。

  这些机构组建完成,李洪志根据自家人的特长,分别安排到这些法轮功创办的主要机构担任要职;同时积极吸收新势力进入主要机构,像陈汝棠、郭秀等相继进入核心层,李洪志的目的是为遏制叶浩、张尔平等人的势力,对新生力量李洪志也不放心,怕是特务,所以处处加以防范。

  二、几大家族式利益集团的情况
  首当其冲的是李洪志家族。李洪志除了继续做着自己的教主外,把家庭的其他成员安排到法轮功的主要机构中,见附表。


  从此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李洪志为了保留作为主佛的尊严,作为教主身份不便过多参与常人的事情,所以选择了自己最亲近的人,妻子李瑞、弟弟李东辉作为钦差,起到帮助李洪志出面管理法轮功内部事务的作用,该二人均系李洪志的直系亲属比其他人可靠。

  其次是叶浩家族。叶浩作为法轮功的二号人物,长期充当法轮功军师的角色,叶浩协助李洪志组建了法轮功组织的主要体系,是李洪志早期不可或缺的助手和大内总管;但是随着各体系的组建完毕,正常运转,叶浩也就失去了作用,且显得多余,法轮功组织体系内没有叶浩的位置,叶浩本人也因功勋卓著而功高镇主,加之本人不知收敛,不可避免面临边缘化的命运,但叶浩可谓老谋深算,抢占了法轮功第一喉舌——明慧网。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叶浩除掌握明慧网外,也积极插手法轮功其他事物,妻子蒋雪梅和长女叶映红先后担任加拿大法轮功负责人,安排次女叶方红进入新唐人电视台,把加拿大作为自己的根据地。

  第三是陈汝棠家族。陈家成员都是专业演员出身,是李洪志文化去邪的主要实施者,对神韵演出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且陈家与张而平联姻,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势力不可小视。


  陈汝棠、陈凝芳夫妇及家族成员均系专业演出人员,到美国后即开始参与法轮功艺术团的组建,领导工作,为法轮功艺术团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

  第四是郭秀家族。与陈汝棠同属新生力量的郭秀家族都属于李洪志提拔用于遏制其他家族势力的力量。


  郭秀家族虽然也加入法轮功核心层比较晚,但是把神韵国际艺术团和飞天艺术学校两个法轮功重要的演出和培养演职人员的部门交给其掌控可见对其的重视。

  三、几大利益集团面和心不和
  虽为法轮功组织的核心人物,但是几大利益集团面和心不和。李洪志生性多疑,为控制法轮功的主要机构,李洪志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李洪志根据自家人的特长,分别安排到这些法轮功创办的主要机构担任要职;安排其大妹李君担任新唐人电视台负责人,大妹夫李继光参与创办大纪元集团并担任副总裁,安排其二妹李萍,女儿李美歌到法轮功艺术团体工作。从而达到控制大纪元集团、新唐人电视台及监控神韵艺术团的目的。

  二是削弱其他核心骨干在法轮功内部的威信及势力,特别是叶浩的势力,李洪志曾经跳过叶浩指挥各地佛学会,并抓住一切机会对叶浩进行正面斥责,以降低叶浩的威信,同时抓住机会削弱叶浩及其他骨干的势力。

  叶浩为了对抗李洪志,利用其在法轮功组织内部的地位及其本人、女儿的计算机特长安排其长女叶映红组建,掌管明慧网,控制了法轮功的第一喉舌。叶浩安排其妻蒋雪梅掌管当地(加拿大)法轮功组织,安排其次女叶方红掌管多伦多法轮功组织,在加拿大法轮功组织内建立了稳固的地位,有了自己的小王国。并积极染指新地盘,新唐人电视台在加拿大成立分部后,叶浩安排其二女儿叶方红进入电视台担任会计。

  陈汝棠、陈凝芳夫妇均系专业演出人员,到美国后即开始参与法轮功艺术团的组建,领导工作,为法轮功艺术团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该家族到美国虽然比较晚,但由于其家族艺术修养较高,其作用地位已经超过了单打独斗的张铁钧。因此遭到了李洪志的防范(李洪志亲自安排亲信进入艺术团体,并让郭秀分陈汝棠的权)。而陈家与法轮功组织三号人物张尔平的联姻试图建立牢不可破的地位。

  与陈汝棠同属新生力量的郭秀家族都属于李洪志提拔用于遏制其他家族势力的力量。为了拉拢郭秀家族,李洪志安排郭秀担任神韵艺术团团长,飞天艺术学校校长的同时,还委任其儿媳郭军担任大纪元集团副总裁,大纪元时报总编辑,大纪元全球新闻网发言人,以防范陈汝棠家族。同时李洪志也在防范郭秀,没让郭秀的儿子廖小强进入大纪元集团,而是进了与法轮功毫不相干的美国“自由亚洲电台”。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法轮功高层以家族为单位利益集团的权利争夺已进入白热化阶段,各家族争相任用其成员、亲信担任要职,蚕食了法轮功组织的整体实力。他们虽同属法轮功的核心层,但是面和心不合,相互之间勾心斗角会长期存在。因为这种家族式的任用体制,不可避免存在着人事任免上的不公正性,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任人唯亲、腐败、敛财等劣迹。

李洪志家族企业的秘密(图)


 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一直强调法轮功不是宗教,并且多次贬低宗教。然而,在现实中法轮功在美国却打着宗教的幌子做敛财的勾当。根据美国免税及非盈利机构(Tax Exempt & NonProfit Organization Information Center)的注册登记记录显示,法轮功总部龙泉寺的注册类别是“宗教组织”。


  然而,消息人士透露,龙泉寺借着宗教组织名义从事企业的经营活动。据笔者在物流信息网站查询美国海关涉及龙泉寺的提货单数据记录显示:龙泉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年10月18日,确有35船次的海运集装箱运货记录,运货总重100多吨。据当事人提供的一份提货单还可以看出,李洪志的家族企业也参与其中。


  上图中,提单号PSLAL0053057NYC,到达日期2010年6月27日,船舶及航次韩进摩纳哥号0008E,出口商:台湾松山区民权东路191巷33号ZHUANG SEUQIN,进口商:龙泉寺,收货人地址:105-15 66TH Road #2F Forest Hills,NY 11375,通知提货人及联系电话:Mr.Jerry Lin,(732)748-1288,通知单位:MONTER LITE CO.,INC。
  
  通过查阅美国商业信息网,这个MONTER LITE CO.,INC正是李洪志家族的企业,LI CHEN为公司执行总裁。


  上图中的商业信息记录可以看出,LI CHEN和JOHN SUN都在这个企业工作。而LI CHEN和JOHN SUN,正是李洪志的妻子李瑞于1999年5月14日花费58万美元购买,并以1美元价格将此豪宅赠予的这两人(见下图新泽西州房屋销售记录)。


  1999年11月1日,美国《华尔街日报》记者克莱格·史密斯(CraigS Smith)曾发表过一篇文章《中国教主实现美国梦》。报道中说,李洪志通过其助手向新闻界宣称,新泽西州的房产是他的一个“最忠心的追随者”为他购买的,在这之前他本人并不知道此事。

  由此可见,李洪志当着世人的面大言不惭地说谎,并且运用所谓的宗教组织龙泉寺进行企业经营,中饱私囊,这实属典型的邪教敛财行为。

2013年7月2日星期二

李洪志是如何煽动信徒破坏法律的

  李洪志对常人法律的基本态度有三点,即诋毁、利用和践踏。对于前两方面,笔者在《李洪志是如何诋毁和利用常人法律的》一文中已经有所论述,本文再试从李洪志煽动信徒践踏破坏法律的角度予以补充,以进一步揭露李洪志的险恶用心。

  在理论上,李洪志为煽动信徒践踏破坏常人法律提供了邪说支撑

  践踏破坏常人法律,需要寻求一个理论上的支撑,李洪志在《转法轮》中是这样表述的:“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人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而且“另外空间它的时间概念和我们这边都不一样,它怎么能制约另外空间的物质呢?根本就不起作用了”。这样一来,法轮功信徒抵抗、触犯和践踏常人法律就有了法轮功理论上的依据:法轮功弟子修炼的是超出一切法的“宇宙大法”,属于“超常的人”,不受常人社会法理的制约,常人的法律对大法弟子“根本就不起作用”。因此,在“师父”歪理邪说的教唆毒害和蛊惑煽动下,部分痴迷的法轮功信徒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走上了捣乱破坏的违法犯罪道路。

  在表象上,李洪志用其歪理邪说鼓动信徒大肆践踏破坏常人法律
  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教唆和煽动信徒搞“围攻”。李洪志认为大法弟子“讲清真相这件事情是必须做的”(2001年7月《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像“4.25”围堵北京中南海“讲真相”事件,只是“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方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他还斥责那些思想不积极没有走出去参加围攻的弟子说“你们不能总是让我带着往上走,而你们自己不走,法讲明了你们才动,没有讲明你们就不动或反向动”,恐吓说“我不能承认这种行为是修炼”,“每一次机会都不会再有”(《挖根》),宣称“任何为其辩护、没走出来过的都是错的”(2001年7月《华盛顿DC国际法会讲法》)。并大肆煽动更多的信徒出来闹事,声称“4.25”事件“其实去的人一点也不多”(《我的一点感想》)。即使后来,李洪志还坚定地认为大法弟子的“一次上访的行动,都起着很大的作用”,会“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2003年6月《美中法会讲法》)。这样的后果就是法轮功信徒把围攻说法轮功“坏话”的报社和党政机关当成“讲真相“、“维护法”的最常用形式。1999年之前,“云南老年报”和“东陆时报”、山东“齐鲁晚报”、浙江“钱塘周末报”、“河北政法报”、“沧州日报”、四川“重庆日报”、安徽“合肥晚报”、天津“青少年科技博览”、福建“厦门日报”、“辽宁日报”、北京“中国青年报”、“北京电视台”、“光明日报”、“健康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都因刊登文章批评法轮功遭到法轮功练习者的围攻,直至发展成震惊中外的万人围攻中南海的“4.25事件”,其恶劣程度可见一斑。

  二是以“讲真相”、“救众生”、“劝三退”为由头骚扰民生。李洪志“金蝉脱壳”跑到美国安顿下来以后,便以“讲真相”、“救众生”、“劝三退”为名教唆弟子对中国实施政治宣传。他反复申明其重要性,称“你们别小看了往国内发的一张传单、一本资料、一个电话、一个传真,各种信息,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对邪恶的镇慑和消除起的作用是巨大的,真的是巨大的”(2002年3月《北美巡回法会讲法》)。还极力宣扬“九评”的“解体”中共的“功能”,鼓动信徒称“迫害不结束大法弟子就发《九评》,到最后中共X党解体、迫害停止为止,这不理直气壮吗”(2005年11月《旧金山法会讲法》)。所有这些“教主语录”都成了大法弟子不厌其烦病态般地对中国民众反复打电话、发邮件、发短信、发传真、遍地贴“城市牛皮癣”、逢人就讲“大法受迫害”,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序良俗的罪恶根源。

  三是非法破坏国家法定货币。人民币是中国的法定货币,鉴于人民币的快速流通的特点,法轮功信徒便“发明”了所谓的“真相币”,即通过在人民币上打印宣扬法轮功、宣扬退党团队和恶意诅咒中共的标语来向民众进行所谓的“讲真相”,这严重触犯了国家有关货币方面的法律法规。而李洪志对此违法行为却大加赞赏,他充分肯定了“真相币”这一形式,指出,“有人说人民币上写上‘法轮大法好’、‘退党’,(众笑)我说这办法真好。(鼓掌)这钱扔又扔不了、销毁又销毁不了”(2006年2月《洛杉矶市法会讲法》),支持和鼓励弟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是非法插播,恶意攻击民用卫星。比如,2002年6月23日至30日,中国鑫诺通信卫星遭到了非法信号的恶意攻击,这是境外“法轮功”组织发射的有“法轮功”宣传内容的非法电视信号。这些信号干扰了鑫诺卫星的正常转播,使中国中央电视台第9套节目和10个省级电视台节目无法正常播出,致使中国部分地区“村村通”用户长时间无法正常收看电视节目。据统计,2002年6月23日至2007年8月7日,鑫诺一号、亚太6号、亚洲3S等民用卫星共受到来自“法轮功”的252次攻击,时间长达160个小时。依据中国法律、联合国宪章和国际电信联盟制订的有关公约及无线电规则的规定,故意破坏、干扰正常的卫星电视广播是违法行为。但李洪志对此是十分支持的,他鼓励信徒说“一次电视插播、一次上访的行动,都起着很大的作用”,能够“在社会上形成很大的影响”。(2003年6月《美中法会讲法》)

  五是干扰国家驻外使领馆。李洪志对此是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的:“很多学员在默默地做着大量的讲真相的工作,发传单哪,打电话,利用电脑网,上领馆哪,还有的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在向世人讲述着大法的真相,揭露邪恶的迫害”(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这样,中国驻外使领馆便成了法轮功在国外对付中国政府的主战场,立牌子、喊口号、静坐请愿发传单、定时定点发正念,手段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十多年来,在李洪志“走出来”、“维护法”、“讲真相”、“救众生”的教唆和煽动下,在法轮功组织的直接指挥下,许多痴迷的信徒走上了骚扰民众、对抗法律的违法犯罪道路,这些触犯常人法律的行为,轻则扰乱民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重则伤人害命,李洪志之恶罄竹难书。

  在后果上,受李洪志煽动和毒害的法轮功信徒或致死致残、或伤人性命,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李洪志煽动信徒践踏破坏法律,最为严重后果有下面两种,也因此部分违法犯罪的法轮功信徒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一是造成信徒伤亡。有为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奔波劳累致死的。在他的教唆和恐吓下,许多大法弟子没日没夜散发传单、四处游说演讲、没完没了的电话和信邮骚扰,因长期奔波令大法弟子心力憔悴,有的甚至为此失去了性命,比如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的法轮功信徒李艳华。比如患有高血压拒医拒药最终突发脑出血变成植物人的陕西渭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职工郑素琴,等等。

  二是伤及无辜者性命。李洪志煽动弟子采取暴力手段对“邪恶”的“不好的生命”和“旧势力”,进行“严肃的清除”(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在他“铲除邪恶”、“除魔”的教唆下,许多原本善良的大法弟子向无辜的民众、甚至向自己的亲人举起了屠刀,变成了冷漠的杀人凶手,比如:2002年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大明镇城里村村民、“法轮功”痴迷者赵合在家门口残忍地杀害了前去帮助他的民警戴国生。还有受李洪志“救度众生”邪说毒害而杀人的,比如,2002年3月1日,新疆籍法轮功人员林春梅、温玉平将陕西省咸阳市鸿宾旅社女服务员买新萍杀死。她们杀人的目的一方面是锻炼自己的胆量,为今后铲除所谓的“邪恶势力”做准备,另一方面就是为了所谓的“救度”买新萍去天国世界。还有杀害自己亲人的,比如北京西城区傅怡彬弑父杀妻案。还有更为严重的浙江陈福兆为所谓提高“功力”而投毒杀害15名拾荒乞讨人员和1名佛教信徒案。法轮功组织可谓血案累累,因众所周知,这里不再赘述。

  从现状看,李洪志的奢华享受对伤亡或违法的法轮功信徒来讲无疑是最大的嘲弄
  那些因受其毒害和煽动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所谓“维护法”的弟子,他们为李洪志奔走卖命,为李洪志的“洪法”和“证实法”做了巨大的贡献,可悲的是,李洪志又给了他们什么说法了呢?其一,对于受李洪志“圆满”、“飞升”或“消业”而自杀或病死的法轮功信徒,据李洪志说“将在历史的未来赋予”“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荣耀”(2004年5月《芝加哥法会讲法》),“都会走向圆满”(2009年6月《大纽约国际法会讲法》)。问题是,李洪志在去年的“华盛顿讲法”中已经声明,大法弟子的修炼已经不再是为了“个人圆满”,“救度众生”的重任一日不成,所有的修炼都“等于零”,可以看出,这些“圆满”和“荣耀”只是李洪志曾经许诺的愚弄弟子的虚幻的肥皂泡而已。其二,对于那些受李洪志愚弄和煽动而触犯法律身陷囹圄的法轮功信徒,李洪志认为他们在监狱里,是“因为他们在历史上给自己生命带来的留下的没还的债太多,所以造成的磨难就很大,该他在监狱里还债”(2008年5月《纽约法会讲法》)。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活该”的意思,与“师父”无关,看得出李洪志卸磨杀驴的毒辣心肠。其三,对于那些自残的和还在忍受病痛折磨的尚在人世的“走在神路上”的法轮功信徒,据李洪志说弟子们是在“过关”和“还业”。这些关关夺命的“情欲关”、“执著关”、“生死关”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无来由无休止的“业”暂且不说,单单这些死去的和活着的弟子们最终能不能经过最终的“大审判”还说不准,做个大法弟子真的很可悲。

  李洪志推销法轮功歪理邪说毒害民众、煽动信徒捣乱破坏践踏国家国际法律,目前来看,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动信徒的力量证明法轮功“威力”的存在,以争取其本人在海外生存的资本,争取“民主基金”,防止被引渡回国。可以说,歪曲、诋毁和践踏常人法律不过是李洪志抬高自己推销邪说、煽动信徒违法造势、寻求保护苟活海外的一种惯用手段。现实情况也反证了这一点:弟子苦难重重伤亡不断,而作为“师父”的李洪志却在海外凭着常人法律赋予特权的“绿卡”,凭着弟子们用尊严、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供奉、“民主基金”和门票收入,正在招蓦青少年大搞“神韵”演出和系列“国际大赛”等文化娱乐活动,而且身居豪华别墅,出入香车宝马,左右妻贤女孝,正在享受人世间无比的荣华富贵和天伦之乐!那些放弃常人世界的美好生活和珍贵生命,极力追求“法轮世界”“圆满飞升”的大法弟子们如果地下有知,不知会做何感想?

李洪志在美国认罪(图)


2006年2月27日,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官方网站(http:/mcourts.gov)显示:被告李洪志,1951年5月13日出生,登记亲属关系为Sandy R Li(李瑞)和Annie M Leigh(李美歌)。案件编号M-40-TR-200600477。


  以下为案件详细情况:

  2006年3月1日,法院受理此案,针对被告未系安全带的违法情况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5847704),要求被告于3月10日出庭。3日,CALVINLUCERO法官表示被告已向法庭请求电话听证,作无罪辩护,是否可行由州法官作出决定。3月9日,法院确认3月31日下午3:45听证;31日,被告未能出庭受审,CALVINLUCERO法官发出传票(传票号为C-46579413),并送达被告。

  4月5日,因被告未能出庭,法庭开出拘传令。6日,法庭发出刑事传票,庭审延迟至4月20日上午10点。12日,被告通过电话与CALVINLUCERO法官进行有罪答辩,对所有指控均表示认可。

  4月17日,李洪志签署认罪书,支付所有罚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此前,凯风网曾经披露过李洪志2008年6月因交通犯罪在美国受罚的记录,那次李洪志因超速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受罚。


   

  图一:案件编号M-40-TR-200600477,被告姓名

   

  图二:犯罪指控1、未系安全带;2、不服从出庭通知

   

  图三:案件处理情况

  备注:以下是李洪志该条记录的完整编号及档案号

  Name Hongzhi Li

  Birthdate 5/13/1951

  Offense Failure To Obey Notice To Appear

  OffenseDate 3/31/2006

  Offense Failure To Use Safety Belts

  Offense Date 2/27/2006

  Location New Mexico

  Court Criminal Court

  Case NumberM-40-TR-200600477

  Offender ID NB7063635290237218338M-40-TR-20060047720060301

李洪志妹夫李继光死亡内幕(图)


 【凯风网2012年10月17日消息】据内幕记者报道:今年3月,法轮功的重要骨干叶浩一家从其他渠道听说一个消息,称纽约医院住进一位李姓病人,随护人员都是李洪志亲属和李洪志的司机等李家最亲近的人。叶家怀疑是李洪志住院,但自己不便打听,于是派遣一名叶家最亲信的资深法轮功人员前往打探。医院病房戒备森严,未经允许不得探视,叶家的亲信当时未得到探视许可。但是亲信最终仍然凭借其资深人员身份混入病房,发现住院者不是“师父”李洪志,而是李洪志的妹夫李继光,即大纪元集团的副总裁。不过,叶家亲信当时不敢询问其病情。此前法轮功内部在小范围传闻,李继光所患疾病为肾病和心脏病,但也有其患癌症的传言。

  内幕记者了解到,李继光死于今年5月上旬。他死后,有非核心的法轮功人员看到位于纽约的李洪志公寓,即法拉盛第59大街13608号(面积1428平方英尺),门口的戒备比平时森严了许多,有许多人进出公寓,表情肃穆。所有进入公寓的人都经过严格盘查。后来该法轮功人员从高层了解到,是李继光去世了。不过,至今法轮功内部没有人敢议论此事。

  李洪志始终恐吓所有法轮功人员,不让他们看病吃药,声称法轮功人员不会生病、最终将圆满升天进入天堂。但是他的妹夫不仅生病,还经过李洪志本人特别批准住院治疗,却仍然难逃一死。这个事实,是对法轮功和李洪志的最大讽刺。

  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并向包括法轮功人员在内的海外人员和内幕记者征集相关信息,包括李继光所住医院及其诊疗经过。


李洪志在纽约市法拉盛第59大街13608号的公寓

厄运不断的“宇宙主佛”李洪志

  自称为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宇宙主佛”李洪志,曾吹嘘说他的“法轮世界”里,没有愁事,尽是高兴事。并且那里的人要什么有什么,连路都是金子铺的。然而,这位本该享受无忧无虑生活的“神仙”,却厄运不断。

  ——受到人间法律的制裁

  李洪志曾多次炫耀说,“法轮大法”是宇宙最高的“法”,人间的法律处于宇宙最低层,只是机械地制约人的鸟笼子。为此,受李洪志歪理学说影响,“大法弟子”看不起常人法律,更不会遵守常人法律,如吉林省法轮功成员周润君等人为宣传“法轮大法”,竟然不顾法律,破坏有线电视设施。美国公民李祥春,遵循其师父李洪志所说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修炼人是“超常人”可以“不受法律的束缚”的说法,在中国扬州企图利用有线电视向民众说明法轮功在大陆“被迫害的真相”,以身试法。

  而嘴上贬低“常人”法律的“宇宙主佛”,却偏偏受到常人法律的制裁。请看,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再看,2008年1月6日,李洪志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2月14日向法庭缴纳了70美元罚款和61美元的诉讼费。

  受到常人法律制裁的李洪志,是不是该向弟子说一声:“还是常人法律厉害,我宇宙主佛无力阻挡”。

  ——亲人得病并死亡
  李洪志曾多次许诺大法弟子:“只要坚持修炼,法身就一直保护到你修炼圆满”。在1996年8月3日《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又明确表示:“当一个修炼的人将要遇到麻烦事的时候,我的法身给你把这些东西化开,不让出现,也会点化你。……我有无数法身保佑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里,我都能保护你”。然而,法轮功习练者死亡不断,包括封莉莉、李国栋、朱根妹等骨干,近期自己的妹夫也因病死亡。假如李继光生病没有去医院医治,他的死也许是“宇宙主佛”李洪志说的那种“到寿”了、“圆满”了,可是妹夫李继光生病期间却偏偏去医院治疗,并且据内幕记者了解是“神仙”同意的。

  为此看来,妹夫的死证实了所谓“宇宙主佛”“法身”无数,保护弟子的说法,纯属欺骗。

  ——“常人”要娶自己的女儿
  李洪志一向看不起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他称不修炼法轮功的人为“常人”,贬低“常人”是“垃圾”,说人类道德败坏,人类社会面临毁灭、淘汰。还特别讽刺人类的夫妻生活就是“和泥玩”、“很肮脏”。而偏偏是“主佛”自己的亲生女儿,不仅喜欢“常人”,还要跟“常人”结婚,要是一般弟子这样表现,那可能是那个弟子修炼的不好,可是“宇宙主佛”的女儿,又是法轮功骨干神韵演员,怎么会修得不好呢?

  那么“宇宙主佛”的女儿要嫁给“常人”,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神仙”也是常人。所谓的修炼人是“神”纯属骗人。

  ——世人辟谣“苏家屯”
  号称“无所不知”的李洪志,却不知道2006年3月明慧网炮制的所谓的“苏家屯活摘案”,把自己逼向了死胡同。

  原本在中国被依法取缔的法轮功后,李洪志靠着改变其邪教教义、夹着尾巴做人的方式,骗取了部分不了解其本质与危害的外国人士,可是,苏家屯事件以后,中外媒体的报道,如中国新闻社等多家国内媒体率先反应,通过实地采访等形式,厘清真相,驳斥了法轮功媒体的谎言。日本NHK、香港凤凰卫视、香港大公报等都实地采访了苏家屯血栓病医院。2006年4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新闻发布会,CNN、华盛顿邮报、美联社、路透社、联合早报、朝日新闻社等11家国内外媒体进行了现场采访,并报道了苏家屯区政府和辽宁省血栓病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以事实驳斥法轮功谣言的消息。此后几年里,很多国内外媒体都对这一事件进行过反思和追踪,法轮功媒体造谣污蔑丑态变得越来越难以遁形。

  假如“宇宙主佛”真有“预测未来”的功能,“苏家屯事件”就不会出笼,李洪志本人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也许不会这么难看,其边缘化的速度也许会缓一些。

  这正验证了一句古话,骗得一时骗不得一世,随着李洪志骗人时间的加长,其被揭穿的事实会越来越多,其遭受的厄运会越来越糟,最终,必然被历史唾弃,走向灭亡。

   2012-10-29   来源:凯风网   作者:周建福 

李继光死后法轮功各阶层心态分析

   又一个正当壮年的法轮功高层骨干离开了人世。

  据凯风网10月15日援引内幕记者的可靠消息,李洪志(以下简称“李”)的大妹夫、大纪元新闻集团副总裁李继光因肾衰竭于今年5月上旬死亡,年仅48岁。李继光死后,李家严密封锁了消息,甚至连叶浩、杨森等法轮功核心层人士也未告之。

  斯人已逝,值得同情。但另一方面,李继光身份特殊,他的死亡长期秘而不宣,在法轮功内部掀起了涛天巨浪,且持续发酵。法轮功各色人等怀着怎样的心情来看待此事,是个略显沉重但有意义的话题。以下试作浅析。

  李继光之死,李洪志百爪挠心。在“宇宙主佛”内外交困、急需帮衬的的紧要关头,李继光却撒手人寰,怎不叫李百爪挠心、垂头丧气?一则,李继光好歹是李的妹夫,虽说当初撮合李君嫁给李继光有政治考量因素,但李继光一表人才,与李有共同语言和交情,得到李赏识也是重要原因。所谓兔死狐悲,尽管李反复要弟子“去执著”,但真正到妹夫死时,李之伤心是不言而喻的,何况还有李君的埋怨。二则,李继光是李选定的家族中真正能与叶浩、张尔平、郭秀家族抗衡的挑大梁者,或者说是李的左膀右臂,也是最有能力、真心辅佐李美歌的人。李继光能将大纪元新闻集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地搞起来,绝非泛泛之辈。事实上,李继光一死,李家族的“绝对统治力”、与其他家族的对抗力将大为弱化;客观上或直接失去了对大纪元集团的实际控制力。这一切,怎不叫李揪心欲绝?

  还有最重要的,李继光的死亡,使李颜面扫地、极为尴尬,实际上宣告了李“宇宙主佛”形象的坍塌,其超能力的泡沫化。试想,李连亲妹夫都救不了,谈何“法力无边”?李比谁都清楚:李继光死亡会造成轮心离散,成为弟子弃他而去的导火索和示范“教材”。这叫李如何不担惊受怕、如坐针毡?所以李才要极力掩盖李继光死亡的消息。

  李继光之死,普通弟子胆战心寒。弟子唯李马首是瞻做“三件事”,甚至不惜有违道德和法律,盖因李许诺可“功成圆满”,以及“主佛”宣称有全方位、一管到底的法力“保护”。另一方面,如换了他人离世,李会以当事人有“执著心”、“旧势力”干扰等“理由”加以搪塞。

  但李继光的案例则彻底粉碎了李的谎言。李继光是李的至亲,几为完美的弟子,“精进”超过李国栋等人。做“三件事”兢兢业业:他平时在家与李君潜心“实修”;对李言听计从,从不违拗;在外面则为大法“项目”摇旗呐喊,非常卖力,这可从他05、06年时频频“出镜”看出。就是这样一个“标杆”弟子,“实修”多年却没有去“业力”、“上层次”,长期在李身边身体却得不到清理;“正念”特强却在46岁时就有“重病”,李无计可施,只得偷偷送其上医院;在长达三年的闯“生死关”时,李的“真身”无用、“法身”无影,眼看着他在痛苦中死去。去世后,李还不让弟子们知情。

  李继光的“遭遇”对普通弟子的震撼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作为“佛亲”,正值壮年,极“精进”,却早早离世,可有力证明李所谓大法可“强身健体”、“消业祛病”,“法身保护”、“清理身体”、“地狱除名”、“正念闯关”、“发正念逢凶化吉”、“功成圆满佛道神后可自保”、“积德福报”等都是骗人的鬼话。而“有漏被魔钻空子”、“旧势力干扰”再也不能自圆其说。这一切,怎不叫弟子寒心彻骨、绝望之至:李连鞍前马后的亲妹夫都“保护”不了,还能保护得了普通弟子、保护得了老弱弟子?李继光的今天,谁能保证不是自己的明天和“归路”?这可从凯风网披露出的弟子私下议论中得到印证。

  李继光之死,某些法轮高层称心快意。首先,李继光一死,李失去了能堪大任的“股肱之臣”,此消彼长,对只想着争名夺利的其他三大家族是个利好消息,他们都可能在争斗中增加胜算。还记得2011年6月的新“经文”《什么叫助师正法》吧,李明确谈及内部对自己不尊重,刺探李家事务、内讧及接班人问题,当时就是想警告叶浩等核心高层不要蠢蠢欲动,“在学员中散布自己的想法高明”;断掉个别人的教主梦想,“就是师父不在了,都得按法来行事。”

  二则,李继光病而不死或秘而不宣,则大纪元新闻集团分管公关的副总裁之位只能虚位以待。这样一来,大纪元这一法轮功最重要的常人媒体名义上仍由李家掌握,李还有时间找到合适的“李家人”来“担当”。这对觊觎此位日久的大法其他高层来说是煎熬。现在李继光死了,其他家族的虎狼之人都有了希望,岂不有天助我也的快感。

  其三,“消息”诡异外泄是核心高层偷着乐的最好注脚。本来,高层骨干死亡一直都是法轮功组织的“绝密”消息,约定俗成的做法是“捂盖子”,如封莉莉等的死亡。而此次李继光之死的消息,李居然瞒着叶浩等人;而叶浩居然派亲信到医院打探,得知李继光死讯后,将消息巧妙地“通报”了杨森、郭秀等人;更绝的是,杨森、郭秀则通过不加密的私人邮件将消息“散播”到了互联网。而据笔者分析,直接透露消息的“内幕记者”极有可能是叶浩的安排。这都说明,对李继光之死,叶浩、杨森、郭秀等是称心如意的。他们心怀鬼胎,不顾法轮功组织“大局”故意将消息透露出来,目的只有一个:想继续削弱李之权威,火中取栗。

  以上分析了李继光之死与消息正式传出后法轮功组织各色人等的心态,有利于世人认清法轮功内部的虚假和龌龊实质及李洪志无德无能的神棍真面目。看来,痴迷者这回真该从噩梦中清醒了。


2012-10-24   来源:凯风网   作者:卢国梁

神也会开车并且还违章(图)


  美国弗吉尼亚州法院官方网站Courts.state.va.us收录了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2008年1月6日因超速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处罚的处理情况,下为网页截图:


  截图内容主要包括:

  1、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交通/犯罪案件详细信息。

  2、违章人姓名:李洪志的汉语拼音。

  3、违章人居住地址:纽约法拉盛,11355是所在地的邮编。

  4、违章人出生日期:虽然隐去了年,但日期正是李洪志修改后的出生日期5月13日。

  5、违章原因: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

  6、案件类型:违法。

  7、违章时间:2008年1月6日。

  8、罚款70美元,诉讼费61美元。

  9、交付罚款日期:2008年2月14日。

放不下情的“宇宙主佛”(图)


 自称是比释迦牟尼还要高很多倍的“神仙”李洪志,在传播其法轮功的过程中,曾多次告诫其弟子,要放弃一切人情,否则即修炼不了,更不用说修炼“成佛”了。如李洪志在《转法轮》说:“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在《哄吟》中又说:“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然而,身为“师父”,却放不下人情并且人情浓浓。

  ——买房孝敬母亲。尽管李洪志曾说过,他是来自宇宙,谁也不知道他是谁。然而,李洪志却为他母亲买了两处住宅。

  一是长春市解放大路103号住宅。在李洪志母亲卢淑珍名下(图1)。


(图1)

  二是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18号院高级别墅。在其母亲卢淑珍名下。(图2)


(图2)北京豪宅门口照片及房主签字照片

  诚然,李洪志以其母亲名义购买这两套住房是怕其敛财的真相被露馅,有掩人耳目的目的,但是,为什么李洪志不以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子,从另一个方面讲他还是知道谁是他的亲人的,就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出,所谓的“宇宙主佛”也还是丢不掉亲情的。买房还不说,李洪志把自己的母亲卢淑珍带到了美国,这不更说明李洪志的亲情浓浓吗?

  ——与妻子恩爱。李洪志不仅娶妻生女,甚至当其传播法轮功发迹以后,1999年携妻带女一起出逃至美国。事实面前,连李洪志自己都无法说明白自己没了人情。(图3)


(图3)李洪志妻女相伴

  1999年5月2日下午6时10分到7时20分,李洪志在悉尼Darling`Harbour的国际会议中心接受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晨锋报》、法新社等西方媒体记者采访时的作答,自曝出其“执著于情、欲”的常人面目。

  记者:“你说常人动不了你的心,那你和你太太之间是不是爱情?”

  李洪志说:“你怎么说都行啊,也可能是你们说的这样,也可能是另外状态,因为我做的毕竟是超常的事,不是常人能够理解得了的。我顺便告诉大家我太太也是修炼的人”;“我和太太之间可能有爱情”。

  在此,尽管李洪志回答得很含糊,但其浓浓的儿女情长,足以撕碎其“神、佛”的虚伪外衣!

  既然李洪志自己都不是神仙,还怎么救度弟子呢?弟子又如何能修成神呢?

  同时李洪志把自己的亲属统统安置在法轮功的媒体、艺术团中委以重任,担任要职,明显要把法轮功组织搞成“家族企业”。这种行为和口口声声教导弟子们“抛下名利情,圆满上苍穹”的“主佛”境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自己能做,而弟子只能为去不掉“情的执著”而苦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