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5日星期日

俞雪微:李洪志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



  我叫俞雪微,朝鲜族,1981年1月出生,家住长春市经开区。我2000年接触法轮功,被李洪志所说的“天国世界”、“神通法力”、“圆满”、“白日飞升”的诱惑所吸引,一直坚持习练法轮功。然而,2008年11月中旬,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查明,被害人肖某与我等四名被告均为“法轮功”习练者,同时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事情还得追溯同年的4月初……
  2008年4月7日13时许,我们经常在一起练法轮功的肖某,总是出现幻觉。肖某总感到耳边有人与她说话,身后总像有人在跟着她,肖某断定自己身上一定有象李洪志所说的附体缠身之物,求我们一定帮助她把这个附体之物赶走。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那些动物也想修炼成神,但神不允许它们修成,它们只能附在人的泥丸宫里吸取人的精华,最后修成人形,把这个人的无神弄死。”我们感到她随时有生命危险。李洪志说救度众生,何况肖荣是我们的“同修”,我们更不能坐视不管,所以,我们下定决定,一定要帮她把附体之物赶走。我们马上把《转法轮》书籍拿出来念的同时,把肖某围在中间发“正念”,求李洪志加持,可半小时过去了,被害人肖某更加胡言乱语,李洪志说过,在邪恶不可救药时,可以采用不同层次的任何方式对邪恶进行铲除。所以,当有人提出用开水烫试试时,我当时还质疑:这能行吗?能不能她烫坏呀?高洪庆(同案人)说:“李洪志说附体在另外空间,咱们打的是另外空间的附体,也不是她本人,况且李洪志还说过----大法弟子的每个人的身后都有他的三、四个‘法身’保护;咱们现在就有五个人,得有多少个‘法身’保护啊,况且师父说,怎么悟都不会出偏,不会走火入魔。”所以,我们几人就放心大胆地采用了热汤、冰冻、用针扎等方式,可是还不见效,被害人肖某更加胡言乱语了,而且面目凶恶。我们感到这个她身上的附体魔太猖狂了,不能让魔占了上风。李洪志说:“忍无可忍”“行黑业,结善果”,不能让邪恶有任何喘息的机会。就这样,我们在李洪志的邪说控制下,完全丧失了理智,对被害人肖某进行四个多小时的拳脚相加之后,终于一动不动地叭在地上,遂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20工作人员赶到时,肖某已经死亡。经法医鉴定,肖某系钝性外力致肝、肾、肺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八个月后,当我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看到被害人肖某遍体鳞伤的照片和听到死者家属那撕心裂肺的哭泣声时,才意识到被害人已经死亡了,这一切都是真的。可我一切都是按照李洪志的话去做的,怎么会变成杀人犯了呢?
  因李洪志说,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李洪志还有 “法身”保护,相信我们打的是另外空间的附体之物,不是肖某本人,不会出现任何事的!可事实上,被害人却死了,我们成了杀人犯,剧痛的悲剧是以证明了李洪志根本没有“法身”,他所说的话都是谎言,他是一个大骗子。因与我当初进法轮功的愿望和李洪志所承诺的结果,这一切都李洪志一手导演的!
  通过这些案件使我明白李洪志不是什么佛,是个卑鄙无耻的大骗子,他手上沾满了千百人鲜血,他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恶魔!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