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薛红军:李洪志想推脱责任




  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
  我从1994年就开始修炼法轮功,为了修炼我放弃了优越的工作,光《转法轮》我就读了500多遍,这样还不是法轮功弟子吗?这样的弟子还不够“精进”吗?
  我们都是受到李洪志“经文”的教唆,才悟出到天安门广场自焚“圆满”的。
  法轮功说我们是假的,天理不公。参与自焚的7名弟子我都认识。他们怎么会是政府找人假扮的呢?如果当时不是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盲目轻信,别说是给10万、15万,就是给1000万也不会去自焚呀?毕竟,生命是最重要的,命都没有了,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呀?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李洪志不承认我们是他心虚,是他无法收场,把屎盆扣到政府头上,扣到我们头上,法轮功、李洪志就为自己找到了退路。他们这是在睁眼说瞎话,李洪志想推脱责任,天理难容啊!
  我被李洪志利用了。
  李洪志说的“圆满”对我产生了极大的诱惑,因此一步步上当受骗,丧失理智,丧失自我,最终被李洪志所利用,害了自己,害了家人,更害了国家。
  我曾对李洪志所描绘的天国世界、宇宙结构深信不疑。我曾对人说过,我是为“大法”而生,并甘愿为“大法”而死。我修炼就是为了圆满,可是我除了苦修之外,我得到了什么?为什么修炼这么多年,还会因为痔疮而下血不止?为什么体检发现得了新病高血压?
  李洪志今天讲圆满,明天讲圆满,年年讲圆满,可是到了今天我也没有见一个圆满的,连听说都没有听说过。
  傅怡彬血案是李洪志歪理邪说造成的。
  傅怡彬弑父杀妻案经中央电视台报道之后,使我产生了极大的震动。“1.23”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傅怡彬弑父杀妻,还有众多的自杀他杀、致伤致残的案例,为什么都发生在法轮功修炼者身上?这绝不是偶然的,它是必然的。因为这些人都相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都是听信了他的歪理邪说造成的。人命关天,发生了这么多惨案,李洪志不管不问,视而不见,置若罔闻,还一个劲地赶大家走出来,他到底要干什么?
  傅怡彬血案摆在眼前,这就是李洪志歪理邪说造成的,在我修炼过程中出现的幻视、幻听也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造成的。
  背景资料:薛红军,男,河南省开封市人,“1·23”自焚事件组织者之一。 2001年1月23日,法轮功人员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郝惠君、刘春玲、刘思影、陈果等进入天安门广场实施自焚。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本文内容摘自薛红军接受媒体采访时的陈述及服刑期间的自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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