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星期四

李洪志是只“纸老虎”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冰 凌


  纸老虎,一词是比喻外强中干的人。那么用“纸老虎”一词来描述李洪志是一点也不为过。下面请允许我从李洪志的语言上、行动上、意识形态上进行分析一二:
  李洪志常拿“法身”“形神全灭”等嘘头糊弄世人及其弟子,面对处罚、事故却无可奈何。
  “法身”本是佛教用语,是一种排除外界干扰的极高境界的修为状态。然而李洪志的“法身”不仅“分身”有术,无处不在,而且神通广大,为所欲为,还能遥控自如。李洪志在《转法轮》一书中说:“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还说:“法身的思想受着主体的控制……法身做的事情和人的主意识想要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一模一样的。那个事情叫本人去做也那么做,法身去做也那么做,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身。我要做什么事情,比如给真正修炼的弟子调整身体,都由我的法身去做。”
  可是生活在人间凡尘中的李洪志却不能拿威力无比、无所不能的“法身”去控制住车轮速度,在限速65英里的路段,开到了79英里,被美国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紧紧咬住不放,事后,“法身”又不能将违法事实从有化无,更不能拿自己的“形神全灭”本事去把美国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形神都全灭了,最后抵挡不住美国交通管理部门和法院的一纸罚单,只得乖乖交了罚款,签了认罪书,甘愿受罚。
  一个在同一个国度两次因为交通违驾而受到处罚“李主佛”本人,既不能“隐身”隐去事实真相,又不能令其“形神俱灭”,反而被逮个现行,两次接受处罚, 1998年7月4日,法轮功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等8位法轮功骨干,乘车途中发生车祸,陈勇等7人当场死亡,张一军重伤。2007年12月,韩国“法轮大法学会”骨干全判烈因车祸身受重伤,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对于这些精进的、“法轮功”骨干级的人物,李洪志及其“法身”尚没能保护好,还拿什么本事去保护普通的大法弟子呢?那么他的 “法身”如何去帮助别人?又如何去保护弟子?“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自己为止。” (《转法轮》)这让众弟子情何以堪?何以服众?这难道不是“纸老虎”一个吗?
  李洪志常想拿“宇宙大法”来维持人间新秩序,面对“内讧”却一筹莫展。
  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有意将“法轮大法”说成是“宇宙大法”,涵盖了宇宙各个层次;而将各国法律视为“人间小法”,是宇宙层次中最低层次上的法。他就是“宇宙中最大的佛”,整个宇宙的秩序都是按照他的意愿来安排制订的,也就是说,他就是这个宇宙中最高的法律,即便有些“旧势力”搞些“干扰”,可这些个“干扰”,“李大师”都是不承认的!不仅如此,“大师”早说过:“我包括旧势力的本身我都不承认!”何况这些“旧势力”不过是等着被“主佛”消灭的“宇宙垃圾”罢了,不马上形神俱灭已经是万幸了,还有敢对“主佛”本尊论罪行罚吗?
  早在2011年,卢生就在互联网“多维新闻网博客”上发表了题为《从“四大家族”到“三国演义”》的文章,生动、详实地揭露了“法轮功”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金钱之争等诸多内幕,可见,法轮功组织内部已是“内讧”不断,不仅仅弟子之间互相排挤,而且“胆大妄为”的弟子连“师父”都不信任了,上层更是想另立山头,或取而代之。近年来在明慧网频频曝光“悲伤的先知公开叫板法轮功网站、‘假经文’不断传出、越南人范春交另起炉灶”等乱法事件,致使李洪志再也坐不住了,亲自或指使法轮大法学会及明慧网编辑部齐上阵,发表师父新经文或评论出面“谴责”、“叫停”“规劝”,试图稳定军心。
  一个能创造宇宙“新秩序”的“万能”的“主佛”却不能解决自己内部的“内讧”,主位几近不保,面对“内讧”李主佛无可奈何的说:“乱中有序。此种人都是由个人显示心造成的背离法。总有一些想在学员中显示自己高明、显示自己知道的多、显示自己悟的高的人,他们早晚会出问题,这些邪恶网站就是在勾引这些人上钩。修炼就是去人心,不实修就是会邪悟。在众神的眼里,这些人神志不清、颠三倒四的可怜又可笑,不想实修还骗自己。修在自己,功在师父。是沙子就淘吧。”《师父评语》这难道不是一只“纸老虎”?
  李洪志盗用其他宗教教义创“法轮大法”,面对宗教界的批判却不思悔改。
  1996年以来,随着“法轮功”造成信徒精神分裂甚至死亡的事例不断披露,佛教界开始关注“法轮功”披着佛教色彩的外衣亵渎佛教教义的问题。
  据佛教经典记载将佛陀说法称为“转法轮”,将佛教的发展喻为“法轮常转”。因此“法轮”实际上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比喻性词汇,以后逐渐成了佛法的代名词,法轮图案成为佛教的标志之一。而法轮功的“法轮”标志纯粹由李洪志将五个佛教的“卍”字符和四个道教的太极符拼凑而成,以象征法轮功乃集佛道二教之大成。不仅如此,李洪志还将它描述为“宇宙的缩影”,“具备着宇宙的一切功能,它能够自动地运转、旋转”,“是一种高级生命”。
  善导寺住持、玄奘大学创办人了中法师说“法轮功盗用了一些佛教专有名词如‘法轮’、‘法身’、‘圆满’等名词术语去说明它自己的观念拿去做另外的解释,歪曲佛教,甚至反过来反对佛教”
  李洪志自己一方面说:“我们这是佛家修炼大法,当然是修佛的。”(《转法轮》,页19)另一方面他又坦白承认和佛教没关系。“我们法轮大法也是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和原始佛教以至末法时期佛教没有关系,和现在的宗教也没有关系。”(《转法轮》,页83)然而对于法轮功对佛教等宗教的歪曲,《台州佛教》、《上海佛教》、《广东佛教》、《法音》等中国佛教刊物纷纷发表揭露“法轮功”的文章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不仅对佛教,亦对其他宗教进行贬低、亵渎和侮辱。佛教学者陈星桥和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都撰文予以批判。
  然而时至今日“法轮功”在宣扬其歪理邪说时,仍然常常打着佛教的招牌,冒充佛法,盗用佛教的术语名相,对之或断章取义,或歪曲利用,或篡改胡说,并掺杂大量迷信内容,并把它套在佛教头上,黑白颠倒,混淆视听。
  李洪志在其《精进要旨》中再三谎称:“弘法”能“增加德”、“长功柱”、“上层次”,“让人得到大法是功德无量的事”,“一人修炼,全家得福”。大言不惭的鼓吹“弘法”的诸多好处。在《证实》中李洪志更是要求信徒:“做为一名修炼者要用一切有利条件弘扬大法……是每一位修炼者为己任的。”如此一来,“主动、自觉地弘扬大法”,便成了众弟子的必修之功课,理所当然的达到了李洪志欺世盗名“弘法”之功能。
  李洪志,这个出生于中国吉林省公主岭市一个普通家庭具有初中学历的人。自称4岁受佛家独传大法,8岁具大神通的“宇宙主佛”。却是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的大师,面对众宗教界的批判,仍不思悔改,还是一只“纸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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