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1999年7月报道】大量事实表明,法轮功的创立者李洪志,是一名通过欺骗等手段,建立非法组织,危害民众身心健康,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人物。
“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各地总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各种大规模活动,还多次策划、煽动众多法轮功修炼者有组织地围攻新闻出版单位和党政机关,严重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李洪志利用法轮功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了大量税款。据调查,仅一九九三、一九九四年,李洪志聚敛的收入即达一百二十一万七千三百元。李洪志以其亲属的名义在北京、长春拥有数处豪宅、多辆轿车。
1999年4月22日,李洪志从国外入境,在北京共停留了四十四个小时。也就在李洪志入境的第二天,部分法轮功练习者聚集天津师范大学的事件迅速升级。二十四日上午,在李洪志还没有离境时,北京等不少地方的“法轮功”练功点都纷纷接到通知,要求二十五日组织练习者到中南海周围“集体练功”。四月二十五日,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中南海周围聚集,严重影响了中南海周围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国际国内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李洪志散布的歪理邪说造成了极大危害。李洪志宣称,修炼法轮功就能够“灵魂不灭”,并将人度到“天国”极乐世界。他还宣称,人生病是前世造“业”欠债的现世报应。一些法轮功练习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迷惑,有的患病后拒绝去医院,不打针、不吃药,贻误治疗导致死亡。有的因练法轮功自杀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甚至采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他人。法轮功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恶果不胜枚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