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9日星期一

李洪志怎样捂好钱袋子

  “主佛”李洪志的确是个赚钱“能人”,他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退伍军人,到一个名扬世界的邪教教主,十几年间,聚敛了巨额不义之财,李洪志抵达美国后不久,花293500美元在纽约买了一套房子,之后在接下来的一年又花580000美元在新泽西买了另一套房子。据伦敦的《独立报》报道,这两处住宅一共耗资873000美元。
  就李洪志如何赚钱、骗钱的手段,近年来凯风网网友多有批驳,但就李洪志如何捂好钱袋子,想方设法保住自己的胜利果实的本领而言,笔者进行一下论述,还望各位热心网友给予补充:
  给弟子带上“紧箍咒”
  李洪志出道初期,举办“法轮功”学习班、出版有关“法轮功”的书籍和音像资料是其主要经济收入,为了避免这些“辛苦钱”被弟子们截留、挪用、私吞,李洪志就曾下过命令不允许其辅导站负责人存一分钱。“我不向学员要一分钱,也不允许他们这里的负责人存钱。”(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悉尼接受《 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的谈话) 。除此之外,李洪志还经常在其经文中对弟子进行“洗脑”,意在让弟子乖乖奉献钱财,更不敢私吞大法的一分钱,毕竟越是看淡金钱,离“圆满”越近:“修炼人一碰钱就复杂了,名利是人最大的修炼障碍。”(1996年《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对于物质利益,对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对金钱或者是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转法轮?失与得》),提出“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出家弟子的原则》)。
  用亲信管好“钱袋子”
  虽然李洪志常常对弟子和辅导站负责人旁敲侧击,让他们看淡“名利情”,但这并不能打消李大师内心的疑虑,也就是说不能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为此李洪志实行了集权制,打搞任人唯亲制,李洪志的结发妻子李瑞现在是“天梯书店”的实际掌控者,垄断着“主佛”的所有卖书收入,并长期担任法轮功财务总监一职,负责管理李洪志的“钱袋子工程”。李洪志的亲弟弟李东辉是佛学会总负责人之一,帮助李洪志管理境外法轮功的一些活动,如法会的准备工作、募捐活动等,李东辉常常以要建立“法轮大法”基地为由,到法轮功信徒家中索要赞助费。除此之外李洪志还将其妹妹、妹夫、女儿、外甥等亲戚安排到法轮功旗下的电视台、神韵艺术团等赚钱的要害部位担任一定职务,为其掌管经济命脉。
  主佛出面打压“后辈”
  近年来,法轮功“弟子”们在“师父”的言传身教下走上敛财“乱法”的路的人的确不少,其敛财手段也五花八门,有打着法轮功旗号靠卖电子书、卖观音像、卖香皂、卖衣服、办培训班、给人看病赚钱的;也有打着法轮功旗号利用完美、安利、松花粉、大连易健等商品进行传销的;也有打着捐助法轮功媒体、研制购买卫星、师父快过生日,购买价值大型设备搞集资的等等。总之骗子最了解骗子,李洪志也十分讨厌他人借鉴自己的骗术来自己的“碗里”骗钱。凡是遇到这样一些“不孝弟子”李洪志都会亲自出面举起“正法”的大旗对这些模仿自己的人进行无情的打压。把这些“乱法”弟子们斥之为“鬼”、“烂鬼”、“黑手烂鬼”。不仅要“淘汰”,还会大加诅咒,“私自整理的我的讲话稿、录音、录像等等,通通全部就地销毁,不能以任何借口保留。”这不,2月3日法轮功代言网站发表了《法轮大法学会通知》要求学员们将那些在非“大法网站”上登出和转载“师父讲法”,不管是文字、录音、录像立即统统拿下,如胆敢违抗“就是乱法行为”,“很快就有报应”等等。试想主佛卧榻怎能容他们人安睡,怎能容他人来赚取自己碗里的钱呢?
  在这里,笔者不得不佩服这位李大师,赚钱的门路很广,其捂紧钱袋的能力也不相上下,但,作为富甲宇宙的“宇宙主佛”要这么多钱干嘛去啊。

“一流教主”李洪志



  在世人眼里,李洪志就是一个不学无术、一无所长的大草包。此话虽有道理,但对李洪志有失“公平”。做为危害人类最大的邪教组织之一的法轮功教主李洪志,之所以能苟延残喘至今,还是有他的“过人之处”的。笔者以为,李洪志至少在如下七个方面有着“一流本领”:
  吹牛拍马一流
  李洪志有句“话不说大点没人信”的名言,什么牛皮都敢吹。他说《转法轮》“里边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每个字都是我的法身形象。每个字都是佛的形象。”“你跑到月球、太阳上去都没关系,我的法身都能保护”;“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李洪志讨好、奉承主子的本事也不赖。他吹捧“美国一向是以尊重人权为表率的国家”,自己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国的法律行使范围内的永久居民”;“美国就是国际警察。”他要求法轮功宣传机构在“开展宣传时要注意维护美国政府的形象”……等等。由上可知,李洪志吹牛拍马的功夫可谓一流。
  骗人伎俩一流
  李洪志利用人的心理需求激发功利追求,打着“宗教”的幌子,自吹“神迹”,利用个人神化大搞教主崇拜,利用幻觉诱导“白日梦”, 利用团伙压力强化从众心理,利用心理暗示实施催眠等手段诱人套,并将其牢牢控制,让其死心塌地为其卖命。在李洪志一系列歪理邪说的诱导下,不但有众多的普通信徒加入了法轮功邪教组织,还有如封莉莉、吴凯仑、李继光、刘静航、李大勇等等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也先后投入到李洪志的门下,最终成为了法轮功的牺牲品。“毋庸置疑”,李洪志的骗术的确无人可比。
  忤逆不孝一流
  在李洪志眼中无父无母,只有他的法轮大法,他不惜伤害生养自己的父母,随心所欲乱改生日;李洪志因母亲卢淑珍当众揭穿了他没有“四大绝技”的老底,便怀恨在心,竟对亲传弟子讲:“……我妈是我的魔。”而他曾说过:“大逆之魔就是该杀的”;在一次母亲过生日时,李洪志让人送去一个大蛋糕,竟在里面写有“你去死吧”的字条;李洪志为了一盆君子兰,居然组织兄弟姐妹齐上阵,冲到父亲李丹家中大吵大闹,最后强行将君子兰抢回,还有上述提到的李洪志“造父母”论等等,李洪志的忤逆不孝无人可及!
  造谣毁谤一流
  2006年法轮功蓄意制造所谓的“苏家屯集中营”和“活摘器官”谣言,法轮功媒体移花接木,夸大事实,恶意炒作,把2008年8月26日广西宜州市广维化工公司爆炸、2010年7月2日非洲刚果民主共和国一起油罐车爆炸起火、2010年7月16日大连市大连新港附近中石油输油管道发生爆炸起火的照片拼成为2010年7月28日南京爆炸现场照片;2013年5月2日青岛法轮功人员伪造“酷刑迫害”图片案;还有目前法轮功主流网站刊登的1.95亿多的“三退”数据等等,都是李洪志一手精心炮制的杰作。李洪志无愧为世界一流的造谣毁谤高手。
  撒赖放泼一流
  李洪志只要发现了曾经的所说所做对己不利,都要抵赖、耍赖,甚至不惜自掴耳光。如,他说,“4.25”事件发生时我不知道此事。他又说,知道又怎样?我还嫌去的人少了呢!地球要爆炸了!人类要毁灭了!我没说过这些话,只有邪教才说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病就是业力,要靠练法轮功才能消除,而吃药是在积攒业力,最终使人不可救药。我没说过有病不吃药;我是比如来佛还高明的佛,你们必须称我为师父。我从没叫人把我当神看,我从没叫人称我为大师,等等。此外,对“1.23”天安门自焚事件,李洪志也是无耻狡辩,百般抵赖。
  敛财手段一流
  李洪志早年利用“功德箱”骗捐,后嫌钱来得太慢。开始办班“传功”,在国内的短短几年就办班50多期,学员不仅要交听课费,还要购买他们编造的教材和光盘,而这些东西价值不菲,动辄上百元甚至几百元。实际上,所谓的“大法教材”不过都是些拼凑、编造、虚构的视觉垃圾,李洪志敛财不择手段,不择对象,甚至专门把下岗职工、老弱病残、收入微薄、生活困难的劣势群体作为敛财的主要对象。据媒体批露,李洪志通过各种手段在境内敛得钱财1.39亿元以上。李洪志用这些粘着受骗者血泪的钱财与家人、党羽们肆意挥霍、尽情享乐。
  偷香窃玉一流
  李洪志拈花惹草,偷情的本领也堪称一流。首先他抛出了“偷情理论”:“在修炼界有这么一种修炼方法,叫做男女双修……在雕刻的佛像或画像中,看到一个男体抱着一个女体在修炼,在男体有的时候表现形式是佛,抱着一个一丝不挂的女人……”。其次他亲自示范“双修”。他先与“前世皇后”刘崭偷情,后又与弟子易容、“西西”有染;去年又爆料他在美国赌城拉斯维加斯豪华酒店开总统套房,包养多名“神韵艺术团”女演员。李洪志除早年与刘崭在北京东花市北里西区那次偷情,被妻子李瑞现场捉奸外,其他偷情没有引发大的风波。由此可见,李洪志偷情的技艺已达到了绝妙的境界。
  李洪志显示出的“一流本领”,都是些违反伦理道德,祸害人类,触犯法律,遭人戳背的恶行。像李洪志这等“有本事”之人,世上还是越少越为好。

李洪志:吃年夜饭真犯难(图)


  春节已经过去,假期中,年夜饭始终是最难忘的。它是一年中的全家大团圆,更是千万个家庭喜气洋洋、其乐融融的幸福代名词。为了这顿团圆饭,无论走多远都要回家。这看似简单的幸福,却在无所不能的“宇宙主佛”李洪志那里犯了难,因为:
  “我妈是我的魔”,入座犯了难
  年夜饭摆上桌,一家人入座的礼仪有讲究。一般是家中最尊敬的长辈先入首席,其他家人按年龄辈份依次入座。坐首席的长者未动筷子,其他人不可先动筷子,这连三岁娃娃都懂的传统文化,却让李洪志犯了难。李洪志声称“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我的女儿是我的师傅,生在我家是来向我传功的,比我的功高,她是佛转世,我也是佛转世,我是比她低几级的佛,我妈是我的魔”等等。李洪志如此的“高论”,着实让一家人吃年夜饭的入座安排成了大难题。按常理,应该由李洪志的妈妈入座首席(其父亲已去世),李洪志为长子可落坐次席。可李洪志却称呼他妈是“魔”,岂有让魔入座首席之道理?而让女儿李美歌入座首席,岂不有违轮主一再强调的“最大限度地融入常人社会”的轮理?这真是难上加难!
  “我说肉不能吃”,吃菜犯了难
  除夕年夜饭的一道道丰盛大餐摆上桌,一家人放开肚皮围坐在一起享用,实在是人生一大享受。可就这连普通人都能享受的福份,亦让李洪志犯了愁。李洪志一直标榜自己是大佛,对常人讲自己是吃素的。他说“佛家是不讲喝酒的,你看见哪个佛提着酒罐子?没有。我说肉不能吃,在常人中修炼去掉执著心之后,将来再吃也没问题。可是酒戒掉之后不能再喝。”“作为一个炼功人,我们想,这种执著心应不应该去呀?这种心也得去”。而现实生活中的李洪志,吃肉喝酒一样也不缺。据姚洁回忆,她曾亲眼看见李洪志隔三差五地和几个亲近的弟子出入高档场所吃烤肉(《李昌姚杰访谈录》);而另据李洪志前妹夫孙森伦在《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一书中回忆:李洪志在泰国期间,就特喜欢吃烤肉。他说“泰国烤肉,外黄里嫩,不辣不咸,多汁味正,再配上冰块啤酒,世上真是没有比这更好吃的食物了。”既然李洪志口口声声不允许弟子喝酒吃肉,可他又与家人共享一顿有鱼有肉的年夜饭,这事要是让弟子们知晓了,李洪志的这张老脸往那搁?如果李洪志严格要求自己,不上大鱼大肉,他那幅好酒肉的肠胃岂不有意见?
  “什么事都爱打听”,聊天犯了难
  过年啦,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年顿年夜饭,畅叙亲情话思念。但说话聊天也有禁忌,否则话不投机惹人烦。这些禁忌包括:别聊对象有没有、别问工资资金有多少、别总在家人面前吹嘘自己等等。照理说,这些常人都懂的禁忌,李洪志大可不必太在意,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但在现实生活中,李洪志竟也和常人一样,同样是害怕言多必失出差错。如,李洪志曾在《2014年旧金山讲法》上痛心疾首地对弟子们说“做什么事都是防着别人,说话非常的含含蓄蓄的、躲躲闪闪的,给人感觉还贼眉鼠眼的。什么事情都在躲闪,什么事都爱打听。怎么和你交流?”更让李洪志胆寒的是,近年来,不断有轮子内部的绝密消息被捅到网上去,还被炒的沸沸扬扬。这更让他对身边的家人也时刻提防,生怕被身边人偷拍录音搞到网上。唉,李洪志这顿年夜饭,也只好吃顿“哑巴餐”了。
  “修去名利情”,“辞岁”犯了难
  “除夕”是一年中的最后时刻。迎全神,接灶神,祀祖先,设祭品,拜尊亲,称作“辞岁”。过年了,晚辈们给长辈嗑个头、拜个年,长辈给晚辈们发点压岁钱,这已经是中国人延续数千年的风俗习惯。而李洪志却在“辞岁”的问题上犯了难。一是“辞岁”要见亲人面,歪理邪说挡在前。李洪志在《转法轮》中反复强调“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修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新加坡讲法》)而这位高喊“去亲情”的轮主,要不要接收家人的辞岁,实在是犯了难。二是女儿“辞岁”要贤婿,一块心病无解难。李洪志唯一的女儿李美歌,已经30多岁了,至今依然是个剩女。面对这位老大不小的千金女,嫁常人、嫁弟子都不行,到底嫁谁、何时嫁?轮主着实犯大难。三是寡居妹妹难安抚,外甥辞岁见爸难。李洪志一再强调:“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可是这些年,李洪志一家却多灾多难。妹夫李继光生病去世是何故?妹妹的质疑很难圆。两个外甥李宝圆、李宝满,拜见舅舅来“辞岁”,问何时能见亲生父亲一次面?轮主是让他们去见还是不见,实在是犯大难。
  “弟子拜年讨圆满”,轮主回话犯了难
  年夜饭之际,亲朋好友、合作伙伴之间,以闪电传情、闪烁图片、动感短信、点歌短信等形式互相拜年,已经成为当下非常流行的时尚。李洪志也不甘落后,早在2002年春节,他就向弟子发出了“全世界大法弟子过年好!”的过年问候。打那以后,每逢年节,弟子们便如同打鸡血般地将过年贺卡发往第一媒体。可李洪志这“圆满”承诺,推明年,推后年;再推五年和十年;但见弟子亡故去,不见弟子“圆满”还。李洪志在年夜饭之际尽情享受弟子祝福的同时,却为无法兑现弟子们梦寐以求的“圆满”犯了难。

女弟子遇难 李洪志去哪儿了



  最近本人在凯风网看到《法轮功女弟子举债偷渡英国沦为失足女》的文章,写到一名叫菲(Fay,化名——译注)的中国习练法轮功的女子,最近打破6年沉默,向BBC透露称她因为欠了“人蛇”集团2万英镑偷渡费,而被“蛇头”控制并被迫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北爱尔兰警方把她从伦敦德里(Londonderry)的一家妓院里解救了出来的报到。看后在为这名菲女士悲惨的遭遇痛心和同情之余,也产生不平与愤慨。
  第一,对菲的不幸遭遇愤愤不平
  菲原本打算偷渡国外追随师父,寻找令人向往的生活,却深陷魔爪,被蛇头控制,失去自由,成为国外蛇头和老鸨的赚钱的工具,饱含人间冷暖,受尽人间凌辱,甚至最后,连迫害自己的人,也不能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着实让人为她的不幸感到愤懑。菲可能原指望自己信奉和修炼法轮功,会得到法轮功组织和师父的“法身”保护,哪成想一切希望都化为泡影。菲在举目无亲的国外,成为飘零的浮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候,在被关押失去自由,被拐卖,被强奸,被逼卖淫,过着非人的生活,失去做人起码的人权和自由的时候,哪见师父的法身,哪见师父的保护。
  第二,对菲倍受凌辱,神通广大的师父李洪志不管不顾愤愤不平
  师父李洪志如果无能也就摆了,弟子受苦受难时也就不指望了,而师父李洪志自称自己“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有无数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法身’。而发生了菲这件事,师父李洪志却悄无声息,实在不让人难以理解。要么是师父视而不见,太没同情心,太冷血,太不地道,太没人性。要么就是是师父借 “转法轮”在玩空手道,转出来的只是夸大其词和编造癔想。
  第三,对菲遭遇的爆料效应“愤愤不平”
  菲的遭遇被爆料,最揪心、最难堪的当属“宇宙主佛”堂堂李洪志。因为他曾经夸下海口:对真修弟子,会用“法身”予以保护,能够让弟子趋吉避凶,哪怕就是“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可菲听信了师父的鬼话,才到了北爱尔兰,没离开地球李洪志就保护不了。这着实捆了师父一记响亮的耳光!这让师父的脸往哪里搁?让师父今后还乍在“江湖”上混?菲你自己受到点儿罪不打紧,可你这不是给师父添堵吗?这不是让师父无地自容吗?这不是让师父在世人面前丢人现眼显露原形吗!

2015年初李洪志连中三枪

  福不双行,祸不单至。2015年没过几天,“宇宙主佛”李洪志便接二连三地中枪,虽不至于浑身伤痕,春节期间也不好迈出大门,唯有呆在家里生闷气,甚至连他最拿手的“打油诗”也整不出一首。

  其一,反邪专家枪响,李洪志光环褪尽。新年刚过,在1·23自焚惨案14周来临之际,美国著名反邪专家瑞克•艾伦•罗斯接受了凯风网记者采访,再一次就“自焚”惨案向法轮功开火。罗斯先生从事反邪工作长达30多年,参与了约500个邪教干预案件,2014年罗斯出版新著《Cults Inside Out》(中文名《邪教:洗脑背后的真相》)。罗斯先生是世界顶级的反邪专家,他的观点具有权威性。采访中,罗斯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自焚”惨案发生的原因,他说:“在我看来,法轮功成员宁愿死守不合理的阴谋论,认为中国政府策划了自焚(事件),却不愿直视导致那场事件最显而易见的原因。即,法轮功及其极端教义、以及这些极端教义对人产生的影响对这起悲剧负有直接责任。” 
  罗斯先生还指出了法轮功侵犯人权的本质,“自焚悲剧是一种公然侵犯人权的行径,我把它视作是一种破坏性邪教(展现)能量的可怕案例”;指出了法轮功不认错的原因,“破坏性邪教的最显著特点之一,就是它们从不愿对自己的错误或错误行为担负丝毫责任……不愿采取必要的、改正错误的第一步,即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当行为”。罗斯先生明确指出,“在我看来,李洪志要为那些参与天安门广场自焚的人们担负完全的责任。从这点上说,我认为李洪志侵犯了他的法轮功信徒的人权。” 
  罗斯先生的观点是一串连珠炮,每一句话都直击法轮功的要害,从原因、本质到责任,每一发子弹都令“宇宙主佛”李洪志无法躲闪,无法辩解。罗斯先生的观点在掌控话语权的西方世界无异于一道夺目的闪电,将法轮功的真相展现在世人眼前,使李洪志的光环渐渐退去。 
  其二,法律枪指大法弟子,李洪志无能为力、心意难平。凯风网2月2日消息,近日,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巡逻队员刘勇、程辉等人巡逻至世纪广场附近时,有群众反映在世纪广场里面有一男子在人群中宣传法轮功,这名男子随即被刘勇等人抓获。其中令李洪志尴尬和头痛的是,大法弟子的任性“讲真相”宣传被真正明白真相的群众依法举报了,而李洪志只能干瞪眼。而长期以来,李洪志靠的是对群众和弟子的欺骗,你们去“讲真相”,师父会时时刻刻保护你们;谁要阻止你们,谁就会遭恶报。 
  还有,新加坡《海峡时报》1月20日报道,一中国公民因在新加坡地铁高架桥柱非法张贴法轮功宣传标语,被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报道称, 2014年8月21日,嫌疑人高兵(译音)用黑色记号笔在沿新加坡芽笼区东大一道的地铁高架立柱上用中文书写:“法轮大法好,中国共产党就要灭亡,退党保平安”。 
  高兵采取违法手段宣传“退党”却遭鞭刑,当然是对“三退”的直接嘲讽,而人间法律的“枪指”让李洪志受伤的直接原因则是,高兵的违法被惩取撕碎了李洪志常挂在嘴边、时时向弟子唏嘘的法理“人间法律管不了法轮大法的事”:“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那你作为一个超常的人,就得用超常的理来要求你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鞭刑,既是对高兵的惩罚,更是对李洪志脸面的抽打。试想,全世界的民众都看得见大法弟子高兵被人按在地上鞭抽的可怜相,师父还有有何面目见众弟子?有何脸面提什么“法身”保护? 
  其三,移民欺诈遭惩处,李洪志断了财路、薄了根基。前不久,美国纽约市斯塔顿岛最大的地方综合门户网站SILive.com报道,曾参与轰动一时的“大规模”移民欺诈案的一名律师约翰•林被法院判处4个月监禁及刑满释放后1年监管。该欺诈案涉及至少牵涉到10家律师事务所递交的数千宗恶意串通编造习练法轮功等“受迫害”的故事试图获得政治庇护的难民。嫌疑人约翰•林是此起大规模移民欺诈案中被指控的第八名律师,也是第二个认罪的嫌疑人。 
  美国律师怎么会卷入称多欺诈案呢?原来,李洪志才是罪魁祸首,为了壮大法轮功队伍,同时发“移民财”,李洪志鼓动人们从事假移民,2007年,李洪志在《对澳洲学员讲法》中更加赤裸裸地说:“现在都知道‘难民’在全世界,对中国‘难民’来讲就是法轮功,其他都不批,所以在中国很多人都知道,要想去美国、去澳洲、去欧洲,就要冒充法轮功被迫害。”移民冒充法轮功,怎么冒充?冒充需要专业指导,需要对法轮功教义略知皮毛,需要根据移民条件编造所谓的理由,需要装扮出被迫害的凄楚可怜相,于是唯利是图的美国律师登场了。 
  在本案例中,虽然被判监禁的是美国律师,而非法轮功弟子,但却告诉了人们一些重要事实:法轮功移民是一大欺骗,其行为之恶劣、规模之大、危害之深需引起相关国家高度重视;法轮功移民害了美国律师,更践踏了相关国家的移民政策。最重要的是,美国的判例一出,法轮功通过欺诈来让弟子移民的通道极有可能关闭。这样一来,法轮功组织与律师合谋搞欺诈移民、赚取“辛苦钱”后分成的财路被截断了;李洪志招兵买马、壮大海外队伍的梦想破灭了。这枪够致命的。 
   看来,新年连连中枪,李洪志受伤不轻、心痛不已,哪还顾得上琢磨“打油诗”? 

女弟子被迫卖淫谁的错?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2月13日报道,一位名叫菲(Fay,化名)的中国法轮功女弟子因举债偷渡英国被“人蛇”集团控制强迫卖淫,受尽凌辱,直至2009年才被北爱尔兰警方从一家妓院解救。
  菲(Fay)的悲惨遭遇令人同情,“人蛇”集团的残忍令人愤慨,但作为一名“走在神路上”的“大法弟子”,菲居然被 “常人”迫害乃至失足,这该怪谁呢?
  一怪“法身”不保护
  弟子受害,首先自然要归咎于“主佛”李洪志的“法身”保护不力。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自诩“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还说“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菲一个女子敢于不远万里向外国人举债并独身偷渡英国,其勇气何来?恐怕正是来自于李“主佛”这番信誓旦旦的包票,只可惜她所遭遇的危险远远不是“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李洪志还向弟子表示,“我的法身一直要保护到你能够自己保护你自己为止”,即使弟子跑到月亮上他的“法身”都能保护。女弟子菲并没有跑到月亮上,仅仅是偷渡到与“主佛”相隔区区一个大西洋的英国就被“主佛”无所不在的“法身”所抛弃,在异国他乡孤苦无依,这不怪“主佛”的“法身”还能怪谁呢?
  二怪“真言”不显灵
  除了“法身”保护,李洪志还给弟子们提供了另一种保护方式,那就是高呼“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所谓“九字真言”。有网友统计,仅在2000年至2009年间,法轮功当家媒体中关于“九字真言”的“神迹”文章就多达3100多篇。在这些“神迹”中,只要弟子们高喊“九字真言”,就可以治疗疑难杂症,或是可预防自然灾害,甚至还能返老还童,只可惜这些“神迹”大多是没有具体时间、地点、人物的“三无”“神迹”。而菲的遭遇却是有着明确的时间、地点和人物等要素。试想,菲在受到“人蛇”集团威胁而痛不欲生时,必然会大呼“九字真言”。只可惜喊破了喉咙,喊断了肝肠,终究没喊来任何“神迹”。是“主佛”偏心,还是“真言”乏力?“师父”需要解释清楚!
  三怪“正念”不给力
  当然,菲不能一切都指望“师父”,还要进行“自救”,如何自救?“正念”就是个不错的选择。李洪志在《什么是功能》中声称:“很多弟子都能在正念中随心所用,几乎是用什么有什么,如将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坏人定住,只说一声‘定’,或者说‘你站在那儿别动’,或指着一群坏人,就一定动不了”,还“可使用意念指挥──叫其干什么,邪恶的坏人就会干什么”。面对“人蛇”集团,女弟子菲只要“正念”催动,将坏人定住或是思维控制,又何至于落得被人逼迫卖淫的地步?“大法”网站中描述的“神通”在菲的身上再次成为水月镜花,最终只能靠“常人”警方救助自己脱离苦海,如此“正念”还发它作甚?
  四怪“大法”不敌人法
  如果我们回溯一下菲的悲惨遭遇,如果没有菲的非法偷渡恐怕也就不会有她后面悲惨的遭遇。但这又引出了一个关于“大法”与法律关系的问题,“大法弟子”还惧法律?还需偷渡?李洪志曾经声称“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人类社会也有不同的法律,……而我今天所教你的,远远的超出了人类社会所有的学说和一切常人之法”。言下之意,“大法弟子”完全可以出离于法律限制而为所欲为。而从菲非法偷渡的结果来看,显然她的行为受到了“常人”法律的限制才不得不非法偷渡。这只能怪李“主佛”所谓的“大法”是个囊货,最终弟子们只能“委屈”于法律之下。
  如此分析并不是不同情菲,作为女子,她的此番遭遇令人心痛。只是,这也从另一个侧面印证了所谓的“大法”是多么虚无的东西。在弟子的惨痛遭遇面前,所谓的“神”显得多么黯然失色。

李洪志为何不救受难女弟子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2015年2月13日报道,一名叫菲(Fay,化名——译注)的中国女子,最近打破6年沉默,向BBC透露称她因为欠了“人蛇”集团2万英镑偷渡费,而被“蛇头”控制并被迫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北爱尔兰警方把她从伦敦德里(Londonderry)的一家妓院里解救了出来。菲自称是法轮功成员,她痛苦地诉说,在卖淫之外,还曾被十余名男子强奸了十多次,“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牢房”。
  这个“菲”既然是法轮功成员,至少也应得“福报”,却遭此身心两伤之罪,实在费解。那么,大法师父李洪志为啥不救她?
  ——是因为“师父”不知道其人其事么?
  这不可能!李洪志说过,“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转法轮·有所求的问题》),“我的法身什么都知道,你想什么他都知道”(《转法轮·灌顶》)师父不仅有神通广大的“法身”,还有什么都能看见的“天目”,他怎么会不知道“菲”的事情呢?
  ——是因为“师父”的权限管不到英国么?
  也不可能!李洪志说过:“我有无数的法身,我的法身不能用数字来计算……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想那英国,曾有“日不落帝国”之风光,但再怎么样,也属于“全人类”,“师父”应该管到嘛。更何况,李洪志还承诺过:“有人说,你在国外,能不能保佑我啊?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去,我都能保护得了你。”(1996年8月《悉尼法会讲法》)英国毕竟还在地球上,“师父”岂能管不到?
  ——是因为“师父”的本领不行么?
  更不可能!李洪志说过“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够做。你不修炼他不管你,你修炼一帮到底。”(《转法轮·灌顶》)“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转法轮·老师给了学员一些什么》)李洪志还说过,“什么我都能做的了,也就是说我能够把整个宇宙生命救下来。 ……我什么都做的到。”(《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更何况《李洪志小传》中讲到“师父”打小就“具大神通”,拥有四大特异功能,功力达到极致,根本不存在“本领不济”的问题。
  ——是因为“师父”太忙顾不过来么?
  绝不可能!李洪志说过,“我的法身已经多的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的了。”(《转法轮·我把学员都当作弟子》)而且“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所以我的法身会做这些事情。”(《转法轮·法轮大法学员怎么样传功》)既然李教主的法身“多的无法计算”,且每个学员背后“还不只一个”法身,它们可以轮流值班,执行保护弟子的任务嘛。
  这也不可能,那也不可能,到底是什么原因呢?看来,只能去问问“宇宙主佛”李洪志,这事儿,他懂的。

对李洪志卖书的几点疑问(图)

     白衣子在其《李洪志高价卖书敛财(图)》一文(凯风网2015-02-11)为我们提供了一份“李氏经文价格单”(见下图)。
   
  面对这样一份“价格单”,联系李洪志的某些“佛语”,不由我疑云顿生。
  疑问一:堂堂“主佛”也“满脑子是钱”?
  李洪志经常批评其他人太看重钱。比如,在《转法轮·武术气功》中,李提到一种“书法气功”,说搞这种气功的人“满脑子是钱、名气,你说能有功吗?……(气功书法作品)往那一挂还卖的挺贵,但都是洋人去买他的。我说谁买家去谁就倒楣。”李洪志将“经文”卖给弟子,标价这么高,算不算“满脑子是钱”?法轮功被作为非法组织取缔了,李的经文鼓吹歪理邪说(如拒医拒药),害人无数,“还卖的挺贵”,是不是“谁买家去谁就倒霉”?
  疑问二:既想“恨不得白送”,为啥定出天价?
  早在1996年,李洪志在《休斯顿法会讲法》中提及神奇的法轮,说常人想买也买不到,“你花多少亿也买不来,他是人中没有的”;“但是一个人要想修炼,我可以无代价的给你”。 后来在2006年的《洛杉矶市法会讲法》中又主说:“当初你们买大法书的时候啊,我恨不得白送给你们……作为大法弟子,你是可以无条件的给他。”左一个“无代价”、“无条件”,右一个“白送”,李洪志是多么慷慨呀!然而,这位“师尊”向弟子兜售“大法书”,却定出天价。请问,这是为啥呢?
  疑问三:既有“法身销售”,何必刊登广告?
  在1998年的《瑞士法会讲法》中,有弟子问“可否将师父的经文登在报纸上洪法?”,李洪志回答:“我们一向所采用的洪法办法是:你们在外面炼功;再有一个就是,在社会上有我们大法的书在书店里出售。我的法身会叫有缘的人去买那本书,有缘人一看他就会来学。”原来,李洪志让自己的法身搞销售呢。李说过,他的法身多得“无数”,且个个神通广大。既然如此,就让“法身”去促销好了,还刊登销售广告干嘛呢?
  疑问四:李洪志若是清白的,为何不让“执著调查”?
  1999年5月,李洪志在《加拿大法会讲法》中为自己洗清:“有的人还到处了解我,说卖书赚了多少钱。我告诉大家,我在中国正式出版社出版的书,稿费每次几千块钱人民币,所有都加在一起给了我两万多块钱人民币,合几千美金吧,就这么多。……基本上我就是指着稿费生活。我告诉大家,你们不用去执著这个问题,你调查都没有用。……所以我觉的有时候人的动机不纯,那个事情他想的很狭隘、很愚蠢。”真有意思,就凭那“两万多块钱人民币,合几千美金”的稿费,李洪志能在国内购置数套房产,在美国购置至少多套房产?你信吗?反正我不信。李洪志为什么要强调“你们不用去执著这个问题,你调查都没有用”?除了心虚还有其他解释吗?或者说,李洪志若是清白的,为何不让别人“执著调查”?“动机不纯”且“很愚蠢”的恐怕不是“执著调查”者,而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的李洪志吧?
  以上疑问,李洪志敢于作出正面的回答吗?

女弟子卖淫案证明李洪志不是佛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2015213日报道,近期该公司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电台(BBC Radio Ulster)制作了一期节目,反映的是到英国的中国偷渡客受“人蛇”集团的控制,部分女移民被迫卖淫还债的节目,其中涉及一名叫菲的法轮功女信徒。在偷渡到英国后,因欠下“人蛇”集团2万英镑,被后者以“当保姆”为名骗到北爱尔兰,先是被一名警察强奸,后被迫在一家妓院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解救。其实,此案中包括菲在内的受害女移民都值得同情,之所以重点关注菲,是因为她是一名法轮功女信徒,其特殊身份背后的启示,似乎更能让世人引以为戒,并以证邪教之邪,以辨邪教之奸。 
  启示一: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  
  “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这绝不仅仅是句歌词,而是名符其实的真知灼见。菲的遭遇似乎更能证明。菲是法轮功信徒,无疑是教主李洪志的忠实拥泵者。李洪志是何人?堂堂的“宇宙主佛”,也是宇宙中“最大”,也是“唯一”的“救世主”“法力”强过释迦牟尼几万倍对于法轮功练习者,李洪志曾亲口承诺“我的根都扎在宇宙上,谁能动了你,就能动了我,说白了,他就能动了这个宇宙”,而且李还有数也数不清的“法身”,就是弟子“跑到月球上都能保护得了”……。事实好像也是如此,君不见,在法轮功指导修炼的第一媒体上,各种“法轮神迹”可谓应有尽有,就是常人仅靠念念“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就可每每逢凶化吉,绝处逢生,甚至能神奇到撞车不伤、翻车不死、坠楼无碍、触电无险、服毒无妨、洪水绕道如此推断,作为法轮功信徒菲的遭遇似乎匪夷所思,到北爱尔兰数天后被一名警察强奸,又被迫在一家由陈荣经营的妓院里接客卖淫,在随后两个月被十余名男子强奸了十多次。如果李洪志是真正的“救世主”,那这期间李洪志这位声称能保护他们的“救世主”在哪?他那时刻跟随保护弟子的“法身”又在哪?菲的遭遇其实反证了一个真理性的答案,那就是这“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把自己美好的前景寄希望于那些满嘴“神通”的邪教教主们是何等的可悲、可叹、可惜! 
  启示二:“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  
  西方谚语有云“天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此时再结合菲的悲惨遭遇又是何等的振聋发聩!在李洪志的“法理”中,练功是何等的一本万利,简单到只要看看书、练练功、打打坐,不仅可以消除“业力”,包治百病,而且还能最终“圆满”成“佛道神”,进入“树都是金的,地是金的,花是金的,鸟是金的,房子也是金的”的“极乐世界”。同时,习练法轮功还能让全家得到“福报”,能“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结合菲的经历,这又是何等的荒诞与离奇!练习法轮功菲并没有得到任何的好处,反而是厄运连连。首先菲习练法轮功后,个人境遇并没有太大的改善,否则她又怎会轻易相信人蛇集团答应她代为安排照顾孩子的工作便悍然偷渡,以致身陷囹圄; 其次,菲偷渡后,并没有因为她的法轮功信徒身份而受到人蛇集团的格外关怀,反而在人蛇集团的控制下成了卖淫女,屡遭强奸,陷入了痛苦的深渊,不由感叹“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牢房”;再次,菲习练法轮功后,其家人并没有得到任何的“福报”。她不仅没有了家,而且连她唯一的女儿都跟她失去了联系,虽眼看着留英期限明年就要到期,却已经失去了回国的勇气。此情此景,又怎能跟李洪志当初“天下掉馅饼”式的承诺挂钩,又怎能再相信李洪志一本万利的修炼方式! 
  启示三:“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罗马的西塞罗有一句名言“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诚如此言, 菲的遭遇,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来形容可谓恰如其分。无视法律进行偷渡,为菲的悲惨命运埋下了祸根。而更具讽刺意义的是,菲最终恢复自由,脱离人蛇集团控制,摆脱痛苦的卖淫生涯,却恰恰是法律帮了她。虽然强奸菲的人没有一个人遭到逮捕与起诉,正义并没有得到完全的申张,但却是法律让菲从此摆脱了生不如死的境遇。这种前后境遇的差别,更证实了法律在伸张正义中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反观法轮功,法律又是什么?李洪志吹嘘其所传的“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是宇宙中最大的法,“三界一切众生都是为这法而来、为这法而造就的……其中当然包括现在的法律”“常人社会的法是法轮大法最低层次的法的体现”、“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如果按照李洪志的所言行事,又将会是一个怎样的局面。不用过多论述,菲的遭遇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规范人类社会的行为规范的法律,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名词,无视法律不仅不会因此得到自由,反而会是悲惨境遇的开始;尊重并服从法律,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罪恶肆意践踏,个人的自由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请李洪志解释女弟子卖淫

  BBC公司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电台近日制作了一期节目,反映一批到英国的中国偷渡客受“人蛇”集团控制,部分移民女被逼卖淫还债,其中一名赫然是法轮功信徒。这名叫菲的女信徒在偷渡到英国后,因欠下“人蛇”集团2万英镑,被后者以“当保姆”为名骗到北爱尔兰,先是被一名警察强奸,后被迫在一家妓院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才被警方解救。饱受摧残的菲目前仍需要心理辅助,她说“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牢房”。 
  笔者在为一位风华正茂的青年沦为失足女捶心悲痛的同时,更对号称“法力”强过释迦牟尼几万倍的李洪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弟子厄运连连而毫无反应疑惑万分。 
  按照李洪志“法身”无数的说法,菲偷渡一事他早就该知晓,对这种明显违背“真善忍”的非法勾当他却没有制止;根据他的“预测”功能,他完全可以掌握“人蛇”集团的阴谋,但却连一点善意的提醒都欠奉;到了菲真正陷入火坑,特别是在两个月内被十余名男子强奸十多次之际,李某人还是不施以援手;最后在案件审理期间,犯下强奸罪行的人依旧逍遥法外,李洪志还是不闻不问。这还有个当“师父”的样吗? 
  发出这责问倒不是因为对李洪志有啥偏见,而是他早有言在先,说什么“跑到月球上都能保护得了”,北爱尔兰应该还是地球范围内,怎么这“承诺”就无效了呢?如果李洪志的“神通”真有其事,只能理解他为自私冷血的“凶神”。而如果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装神弄鬼糊弄弟子的话,那就更证明他是一地地道道的“神棍”。 
  菲不但肉体和精神受到双重折磨,还遇上了人生中最悲惨的事,她跟在国内的唯一女儿失去联系已多时,虽眼看着留英期限明年就要到期,却已经失去了回国的勇气。此时的她如果想想李洪志信誓旦旦拍着胸口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师父这儿把握的很稳,出不了偏差”等话语,真不知该作何感想了。 
  当然,也许还是会有痴迷者将菲的遭遇理解为“师父”“安排”的“考验”,是帮助菲“在邪恶的考验中走向圆满”,是一般人还享受不到的“待遇”呢!OK,就先假设真有“考验”吧!那么请问李洪志为什么不安排自己的弟弟、妹妹、女儿接受这样的“考验”?因为从李洪志安排妹夫李继光就医、将亲人都安排在肥缺岗位、甚至将旧情人李崭接到美国的旧事来看,他一向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呀,哪会“安排”这么好的事儿给一个底层的弟子呢?可见得“考验”一说根本站不住脚。 
  其实这样的疑惑不仅笔者会有,在法轮功信徒当中应该更为突出。而李洪志如果还想继续扮演“师父”这个角色的话,就必须对女弟子菲的厄运作出能让大家信服和接受的解释。但是,他做得到吗? 

李洪志弟子缘何卖淫?

  据BBC报道,一批到英国的中国偷渡客受“人蛇”集团的控制,部分女移民被迫卖淫还债,其中一名叫菲的妇女为法轮功信徒。 
  堂堂一个“走在神的路上”的大法弟子,何以沦为不幸的失足女呢?个中缘由值得深思。笔者认为除了“人蛇”集团的因素外,大致上还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法轮功的邪恶“教义”让信徒无视法律。所谓偷渡就是违反管理法规未经许可随意出入国境,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这条“高压线”,凡地球人都知道。但菲作为一名法轮功信徒,却是不信法律信“大法”,因为法轮功宣扬的是“常人社会的法是法轮大法最低层次的法的体现”、“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间法律的束缚。”既然“大法”至上,小小“人间法律”又何足道哉!在这种扭曲观念的指导下,菲贸然作出了举债偷渡的决定,为日后沦为失足女埋下了祸根。 
  二是法轮功的满地“神迹”让信徒心存侥幸。只要是稍微留意过新闻资讯的人都知道偷渡的风险不仅来自法律的制裁,更可怕的还是“人蛇”集团的敲诈勒索甚至绑架。菲对这些难道是一无所知吗?肯定不是!但法轮功那铺天盖地宣传的满地“神迹”却使她信心满满,被车撞了爬起身来啥伤也没有,被刚烧开的热水烫了泡也不起一个,被人抓了凭着“正念”就能顺利逃回家……有这么多“神迹”在“身边”“发生”,区区“人蛇”集团那点微不足道的“恶势力”还能掀得起浪吗?正是这种盲目的自信,菲无所顾忌地接受了偷渡的安排,被骗到了北爱尔兰。 
  三是李洪志的虚假“神通”让信徒孤立无援。到北爱尔兰后菲就被锁到一个房间里,数天后被一名警察强奸,又被迫在一家由陈荣经营的妓院里接客卖淫,在随后两个月被十余名男子强奸了十多次。可以想象,在这段最黑暗最苦难的日子里,她一定是无数遍地念过“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之类的“真言”,也无数次地过像“师父快救我”等祈祷,但李洪志所说的那“数也数不清”的“法身”,一个都没有出现。当然,如果她现在已经知道这一直期待的“救星”,连自己的亲妹夫也救不了,连周锦兴等一帮“常人”也收拾不了,连触动切身利益的“内乱”也平息不了,就会认识到把希望寄托在这样一个骗子身上是多么幼稚了。 
  菲的悲剧,法轮功和李洪志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欧美国家不是李洪志弟子的天堂

凯风网3月4日报道《法轮功女弟子举债偷渡英国沦为失足女》称,一女性法轮功人员举债偷渡英国,遭“人蛇”集团控制被迫卖淫。 
  发生在英国这起被骗卖淫案,是法轮功人员盲目出国遭受侵害的典型案例。 
  受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蛊惑,一些痴迷人员认为国外是法轮功的天堂,想法设法往所谓的“自由世界”跑。他们有的以旅游探亲等名义出国后滞留不归,有的偷渡出国,但他们并没有得到李洪志及法轮功承诺的“保护”和美好生活,有的掉进法轮功精心设计的陷阱,有的受到不法侵害,有的因违反当地法律受到处罚。 
  2014年8月,一个名叫高兵的中国籍法轮功人员在新加坡街头涂鸦,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结果被判处两个月监禁和6记鞭刑。这样的案例,凯风网文章《法轮功在国外触法遭罚面面观》中还列举有许多。
  一些人到国外后,因不懂外语没有技术,举目无亲,为生活所迫,沦为法轮功反华反共的工具,他们被迫到街头散发邪教宣传品,参加法轮功的反华反共集会游行活动。个别人虽然经过法轮功包装获得难民身份,但变成了终身为邪教服务的“法轮难民”。大部分人则因因生活困顿自动回国,非法滞留的则被遣返。近年来,韩国、俄罗斯、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遣返了多名非法滞留的法轮功人员。 

  中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惩治邪教犯罪行为。国家一直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即便是对违法犯罪的邪教痴迷人员,政府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脱离邪教。请邪教痴迷人员及其家属檫亮眼睛,不要轻信法轮功等邪教的蛊惑盲目到国外去,以免遭受本不必遭受的伤害。 

李洪志女弟子偷渡英国被骗卖淫(图)

据英国广播公司(BBC)网站2015213日报道,近期该公司北爱尔兰阿尔斯特电台(BBC Radio Ulster)制作了一期节目,反映的是到英国的中国偷渡客受“人蛇”集团的控制,部分女移民被迫卖淫还债的节目,其中涉及一名法轮功女信徒。 
  报道说,一名叫菲(Fay,化名——译注)的中国女子,最近打破6年沉默,向BBC透露称她因为欠了“人蛇”集团2万英镑偷渡费,而被“蛇头”控制并被迫接客卖淫,直到2009年北爱尔兰警方把她从伦敦德里(Londonderry)的一家妓院里解救了出来。报道同时说,菲自称是法轮功成员,在“蛇头”的帮助下偷渡到英国,人蛇集团答应她代为安排照顾孩子的工作。她因此欠下“人蛇”集团2万英镑,由“人蛇”集团在英国安排当保姆来逐步偿还这笔债务。“蛇头”当时给她在北爱尔兰找到了一位据称是需要保姆的雇主。但是她抵达后发现根本没有什么需要照看的孩子,随后被锁到一个房间里,数天后被一名警察强奸。菲说,她因此感到无助,无法向警察求助。 
  Rong Chen 
被判刑七年的老鸨陈荣(BBC照片)  
  报道说,这家妓院由一名叫陈荣(音,Rong Chen——译注)的女人经营,而菲说陈荣从此便威胁她让她接客卖淫,在随后两个月被十余名男子强奸了十多次。经查,陈荣在北爱尔兰拥有五家妓院,其中包括菲以及另外三名妇女被发现的伦敦德里这家。陈荣因走私人口罪后来被判处7年徒刑,服刑3年半后仍就遣送回国的判决进行上诉。但是,强奸菲的人没有一个被逮捕或起诉,在整个案件审理期间,法庭甚至从未传唤菲出庭作证。菲在中国没有了家,并与她唯一的女儿失去了联系,因此不愿回到中国。 

  不过,菲的留英期限明年就要到期,目前仍然需要心理辅助。她说:“我感觉自己就像坐了六年的牢房。” 

请李洪志救救新加坡遭鞭刑的弟子(图)

    
  “讲真相”,原为事件的真实情况提供可靠依据,达到以理服人,以正视听的目的。这本应是个褒性词,但经过“宇宙主佛”李洪志一搅和,却变得异常恐怖和丑陋,尽显猥琐与肮脏。这不,近日凯风网发布一则消息称一名来自中国的法轮功人员因在新加坡“讲真相”被判处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
  事情的原委大体是:1月20日,新加坡《海峡时报》称,2014年8月21日,一名叫高兵(译音)的中国公民用黑色记号笔在沿新加坡一地铁高架立柱上用中文书写:“法轮大法好,中国共产党就要灭亡,退党保平安”等法轮功宣传用语,猖狂的书写者写完后还留下手机号码,而新加坡地铁公司为修复此立柱污迹花费了300美金。一周后,高兵又在属于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个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至案发(凯风网《新加坡判处一名法轮功人员鞭刑及监禁》2015年2月11日)。此事发生在法治相当健全且执法力度非常严格的新加坡,引起了人们普遍关注。
  众所周知,新加坡的鞭刑是目前世界上少有国家使用的一种肉体酷刑。据说刑鞭在行刑时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以增强柔韧性。而且行刑者都受过特训,个个身材魁梧,肌肉虬结。想一想,行刑狱警紧握刑鞭,抡圆胳膊,重重出手“鞭刑现场血肉横飞”这名大法弟子如何受用得了?是鬼哭狼嚎般地喊叫?还是连连告饶?够悲催的,这只有受刑弟子和李主佛知道。
    
  “讲真相”,“救人”是李洪志避人耳目,绞尽脑汁对弟子实施政治绑架驱使弟子充当反华炮灰的鬼主意。
  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为了保住苟延残喘的邪教组织,增加政治筹码,彰显其存在和闹事的能量,按照主子的旨意肆意搞乱中国,食言了自己“不参与政治”的诺言,在2001年6月4日经文《不政治》中就明示为什么“讲真相”,“讲清真相的根本目的是救度世人”,并且要求大法弟子在讲真相时一定要走出去“解除邪恶的谎言,看清共产党的真面目,清除人对神佛犯下的罪恶,从而救度世人(讲真相的根本目的》)。为此“大法弟子”们心领神会狼奔豸突开始为这个政治骗子的提议马不停蹄的行动,涂写标语、污损人民币、拨打骚忧电话等不文明行为。其结果:洁白的墙壁、无辜的宣传栏、干净的楼道、绿荫的公园、光滑的路灯杆、笔直的电线杆被大法弟子玩起了涂鸦,这种不分场合的乱涂乱写的“牛皮癣”其结果是擦也擦不掉,铲也铲不净,不仅污染了环境,激起公愤,拉低了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准,也为城市管理所不容,更难获民众的支持,也使人们更多感受到的是视觉污染。
  在国内如此,跑到国外的大法弟子自以为没有国内法律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大搞“酷刑”展示、散发传单、上街游行、劝游客“三退”、书写邪教标语、神韵推票,忙的不亦乐乎。由此可见,大法弟子的所作所为,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让人不得安宁。
  法轮功的“讲真相”、“救度世人”,因触犯所在国法律,屡屡遭受法律严惩。
  鞭刑的鞭痕是除不掉的,是一生的耻辱。在新加坡姑娘择偶,先得掀开男方衣服,看有无鞭痕,倘有鞭痕,断无婚配之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一名美国男子Michael P.Fay在新加坡涂鸦,被法官判处鞭刑6鞭。当时,这项消息震惊世界,美国总统出面求情,新加坡总理说:“看在美国的面子上,减去2鞭,但必须执行4鞭。”后来这名美国男子说:“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新加坡”。
  走笔至此,让我想起法轮功在国外搞得“酷刑”展示和国内“酷刑”照片造假,这下子法轮功可有了真实的“酷刑”题材啦,完全可以现场拍几张照片向世人大肆宣传一下,“快来看啊,“这是中共迫害大法弟子的真实写照,有照片为证,绝对真实”。
  事已如此,高兵或许在想,师父早就说过,“天下的事没有偶然的,神在那里看着呢”“随便在常人社会中想要出现什么就出现什么吗,绝对不可能的”。按师父说法,此次鞭刑,或许是“神”“安排”的,退一万步讲,即使不是师父安排的,师父法力无边,法身无数,是最高主佛,不经师父“批准”,哪个“神”敢胡来?:“师父”法身会保护我的!只是弟子想不明白,为什么“救人”这等好事却总被所在国法律制裁,被民众抵制?“救人”的“结果”与师父描绘“救人”的前景完全相反,为什么?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孔子曰: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守。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追求社会文明、道德礼仪是人类的共同愿望,是任何邪恶力量所阻挡不了的。法轮功亵渎文明,践踏法律,实是法治社会所不容,必然受到所在国法律制裁。
  新加坡必将成为弟子难以忘怀的国家。高兵,眼下最要紧的不是“救人”,而是赶快想想办法,向师父报警,“救救”自己吧!

李洪志弟子新加坡涂鸦被判鞭刑(图)

    新加坡《海峡时报》1月20日报道,一中国公民因在新加坡地铁高架桥柱非法张贴法轮功宣传标语,被判两个月监禁及六记鞭刑。
  2014年8月21日,嫌疑人高兵(译音)用黑色记号笔在沿新加坡芽笼区东大一道的地铁高架立柱上用中文书写:“法轮大法好,中国共产党就要灭亡,退党保平安”。书写同时高兵还留下了一个手机号码。新加坡地铁公司为修复立柱污迹花费了300美金。
  一周后,高兵又在属于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芽笼区罗笼22号的一个信号控制箱上书写法轮功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