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7日星期二

刘云芳:李洪志是一个私欲极度膨胀的凡人



  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法轮功不承认我们7个自焚者是大法弟子,醒悟之前,听到这个消息我很坦然,认为这是“师父”的考验。醒悟后,我彻底认清了李洪志及法轮功骗人害人的邪教本质,如果谁再说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弟子,让他找我,我站出来作证。
  要是在家不练法轮功,我永远都不会犯罪。
  我导致了一场人生悲剧。一幕幕法轮功惨案让我战栗,法轮功犯下无数的罪孽,使我今天无地自容。我怎么能痴迷到自愿去死呢?
  要是在家不练法轮功,我永远都不会犯罪,我敢说我下辈子都不会犯罪。我没想到一练法轮功练成这了!”
  李洪志根本不是什么最大的神,他只是一个私欲极度膨胀的凡人。
  李洪志讲练习法轮功,不会出偏,关键时候会点化你,可全国出了那么多杀人害命和精神失常的事件,这不是出偏是什么,而他的点化又在哪里呢?
  现在看来,李洪志根本不是他自吹的什么最大的神,他只是一个私欲极度膨胀的凡人。为的是达到对抗国家政府的目的,他不惜牺牲所有的法轮功练习者的生命,他哪里有一点善念。
  李洪志及法轮功真的害死人哪!
  现在回想起来,自己所走过的路是自私、愚昧、无知的路,其罪魁祸首是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歪理邪说。
  正是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引诱下,不少法轮功痴迷者杀人害命。我就是从一个普通的法轮功痴迷者,变成一个害人者、被害者,自身的犯罪行为给国家带来了的严重危害。
  我走出了李洪志的邪法、邪教,面对无数受毒害,我必须把有关李洪志的真相向受害者和没有受害的人讲清楚。
  希望通过我深陷邪教深渊近九年的血泪经历,让那些至今还抱着李洪志及法轮功歪理邪说不放的痴迷者,吸取我沉痛的教训,不能再练法轮功了,李洪志及法轮功真的害死人哪!
  背景介绍:2001年1月23日,刘云芳、王进东、刘葆荣和郝惠君、刘春玲、刘思影及法轮功练习者陈果等进入天安门广场实施自焚。 2001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本文内容摘自刘云芳自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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