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李洪志背叛了自己的信仰(图)

什么是“背叛”?背叛指对自己原来信仰的一种背离与叛变,是背弃的道德的约束,叛离了大众的利益,对自己做出的承诺不兑现的表现。李洪志就是一个典型的背叛者,理由有三:

  一、李洪志背叛了曾经的信仰

  信仰,是指对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凯风网从吉林省森警总队档案室独家获取了法轮功邪教头目李洪志1975年12月20日写的“入团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两份材料中明确记载了李洪志当时的信仰和追求:“我自愿加入到团组织中来,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要为实现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材料是李洪志亲笔写就,字迹工整,态度诚恳。按照李洪志修改的生日,当时已经是24岁的成年人了,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代表了个人的意志,更何况李洪志是一个“四岁时接受佛家独传大法第十代传人全觉法师亲自传功……八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的非凡人物,必当是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可李洪志在《再转轮》中却说“年青时也被动的被入过团,虽然从来没当回事,也超龄了几十年了,早已不是团员了,还是声明一下退出好。当然不用给神看,给人看吧”。不知道李洪志的当年的“入团申请书”是写给人看的还是写给神看的?早就得道成仙了的“大师”会“从来没当回事”?还要情真意切地“希望团支部给自己一定的温暖和帮助”?自己背叛了曾经发过的誓言,还要背叛得如此无耻!真是“大师”级人物。

  二、李洪志背叛了自己的“师父”

  在《转法轮》附“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中,虽然把李洪志吹上了天,却还是提到了“全觉法师”、“八极真人”、“真道子”、“佛家女师父”等十个几师父,特别是李洪志先生八岁时在“全觉法师”的影响下,突然觉得眼角里多了点东西,慢慢地感觉到那就是“真善忍”三个字,原来是“师父”在他眼角里压上的,别人看不见,而他随时都能看得见。在以后的岁月里,“师父”告诉他这三个字的含义: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别的暂且不多说,这“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李洪志背叛得有点离谱了。他一时说“这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你们谁也没有我大”、一时说“没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这不是对“全觉大师”等“师父”们的污辱吗?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我们就以李洪志的三张身份证来说明,
 
 

  李洪志在1986年、1991年和1994年领取了三个身份证,身份证的年龄不一,其中必有一假,领第一张身份证时李洪志的年龄已经有34岁了,身份证上明明写了李洪志三个字,自己偏偏要说:“我也不知道我是谁”,身份证上标明了出生年月,自己却要说:“这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李大师呀,说假也要严肃点。

  三、背叛了自己的诺言

  李洪志出山时许诺,凡是听他话的“大法弟子”都能够“圆满”,那么,李洪志有没有兑现他的诺言呢?李洪志最初许诺的是“实修两年”圆满,“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目前一大批学员圆满和将要圆满了,人修成圆满,这是一件多么严肃的事,世间没有比这更殊胜、更壮丽、更伟大的事了”。这个许诺很快破灭了;李洪志不得不于2002年5月19日在其“经文”《大法之福》中将“圆满期”限改成十年:“为师十年传大法,仅世间定数已大动,历史定下彗星之灾已过,三次大战已免,九九年天地成住坏灭之忧已不复,法正人间在即”。《大法之福》的发表与李洪志十年前刚出山传法时发表的《论语》相距时间正好十年,因此,李洪志说“为师十年传大法”,“法正人间在即”,即“圆满”在即。但是,随时间的流逝而消逝,李洪志许诺的“十年圆满”又无法兑现。为了圆谎,李洪志在“北美巡回讲法”上又改变了说法:“不要怕时间长,我告诉大家,基督教被迫害三百年以后才起来的。带有重大使命的大法弟子还不如一个普通修炼者吗?关键是我们怎么样去认识问题。我问问大家,救度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可以看出,李洪志在说“我问问大家,救度众生再有十年,你们还干不干”时,事实上已证明他曾经许诺的“十年圆满”已彻底破产,在破产的同时不得不再将“圆满”再改为“二十年”,可即便如此,时至今日,二十年的“圆满期限”也过了,“大法弟子”中有没有一个像他说的那样带着身体或者不带身体在天空中遨游,成为“佛道神”的呢?答案是否定的,李洪志背叛了自己的诺言。
 
  对于李洪志这样一个将背叛作为家常便饭的无信无义之人,“大法弟子”们,你们还能信他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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