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星期一

李洪志是个会生小病贫生怕死的俗人


  “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不允许看病,你看病就不是我法轮大法的人”,在这些歪理邪说的毒害下,许多无辜的“法轮功”习练者讳疾忌医,结果贻误治疗,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更为可恶的是,李洪志一方面以“消业”为由阻止别人看病吃药,一方面却让自己的家人偷偷看病吃药。据统计,仅在1982年至1992年的十年间,李洪志一家就报销了73笔医疗费,他本人报销医疗费的单据就有48张之多。

  其中有一张,1984年7月8日早晨李洪志(当时病历上写的是李宏志,经医院核实就是李洪志本人)突发急性化脓性阑尾炎,高烧38.9度,住进吉林省人民医院普通外科,当天下午当时作为大夫的李英杰,为李洪志做了阑尾切除手术。手术后,李洪志在医院住了10天才痊愈回家。(图一)
 

  1994年他女儿因皮肤过敏也进院治疗,入院手续有李洪志夫妇的签名。可见其本人没有治病的本事,如果有,他为何放下“神”的尊严躺在手术台上任凭“常人”大夫的“调整”?按说也不可能长出一段常人都不要的东西——阑尾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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