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星期二

李洪志及弟子在国外遭处罚案例大全

  自称“宇宙主佛”的李洪志自嘘无所不能,称“弟子跑到月球上都保护得了”,可事实是这样吗?当然不是,不仅是大法弟子屡屡触犯人间法律遭受处罚,连“宇宙主佛”触犯了人间法律也遭受了应有的处罚,这不,新年伊始一名法轮功弟子在新加坡触犯法律遭受了鞭刑及监禁,“宇宙主佛”就没保护得了。我们不妨来盘点一下大法弟子及李洪志本人触犯“常人”法律遭处罚的囧事。
  大法弟子在国外触法遭罚面面观
  1、据保加利亚焦点新闻网(Focus-fen.net)和索非亚通讯社旗下新闻网(Novinite.com)等媒体2014年12月16日转载网络媒体Telegraf的报道称,当天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警方逮捕了9名试图在该市滋事的法轮功人员,其中7名为保加利亚籍法轮功人员,2名为俄罗斯籍法轮功人员。报道称,9名中国邪教法轮功成员在贝尔格莱德被捕。法轮功人员试图在一场国际经济峰会期间进行示威活动,但被拒绝,警方将他们逮捕后送至Padinska  Skela监狱,要求签署声明承认他们来塞尔维亚是为了参与示威活动,随后将他们驱逐出境。
  2、据《星洲日报》报道,马来西亚吉隆坡法院2012年6月7日开庭,审理法轮功成员吴瑞荣不满警方阻止其派发传单,以左脚踹向警员,一审宣判罪名成立,判监禁1年。2011年5月15日上午10时,法轮功成员吴瑞荣在马来西亚独立广场向游客派发法轮功传单,被警方逮捕,拘留6天。2011年7月13日上午9时20分,吴瑞荣再次在马来西亚独立广场向游客派发法轮功传单,被警方逮捕,拘留14天,7月27日,警方控诉其袭警,吴瑞荣因当时不满警方阻止其派发法轮功传单,便以左脚踹向警员。经调查取证,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下发通缉令,并于2012年6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
  3、2014年9月5日,美国当地时间下午下午4:40分,一名法轮功学员在纽约皇后区法拉盛缅街一家食品店里购物,企图使用假币行骗,被店家识破,当场报警。当地警方随即赶到现场,调查取证后,使用假币的法轮功学员被带回警局,接受惩处。
  4、2014年5月7日,法轮功宣传车在美国纽约法拉盛缅街(Main  st  41rd)大道上连撞两车,受到执法部门查处。目击者称,法轮功宣传车违反交通法规受到处罚,已是寻常事,见怪不怪。
  5、2012年6月,新唐人电视台新闻总监庞钟在美国加州一宿舍内对一名女性进行性骚扰,遭其太太举报。庞钟被警方逮捕,关押数十日后被保释。
  6、据俄罗斯“猫头鹰”信息分析网站(Sova-center.ru)2014年2月7日报道,2014年1月21日,俄联邦安全部门对3名图瓦共和国、哈卡西共和国以及下诺夫哥罗德州的法轮功人员进行了搜查和审讯,原由是他们在某市一所学校组织观看法轮功邪教电影,审讯持续8小时。
  7、《以色列国家新闻网》3013年5月14日报道,以色列于5月19日驱逐一名来自中国的法轮功练习者王丽,其原因是她在最初的难民申请中撒了谎,王丽对此供认不讳。
  8、美国著名媒体彭博社网站(Bloomberg.com)2012年11月13日报道,在美法轮功人员范自慎伙同其哥哥范自重,因内线购买西雅图基因公司股票非法获利,被美国西雅图地方法院于2011年8月7日以金融欺诈罪名判处入狱18个月和3年狱外监管。
  9、2012年8月28日,数名法轮功人员在旧金山唐人街斯托克顿(Stockton  Street)大街,在一处建筑物前的栅栏上悬挂宣传横幅,遭到业主投诉,属地警察驱车达到现场后,命令法轮功人员曹凤旋出示身份证明,并要求曹在一张传票上签字。曹虽然出示了身份证,但以自己没有违法为由拒绝签字,警察随即将曹逮捕,拘押一夜后,于8月29日释放。
  10、据俄罗斯主要媒体俄新社(Prima  Media.ru)2012年8月11日报道,一名女性法轮功人员在乌苏里斯克市的中国市场内散布法轮功活动印刷材料时,遭到俄联邦安全局工作人员逮捕,其所持有的俄法律所禁止的法轮功极端主义材料也被没收。
  11、2012年7月27日,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警方在一家印刷厂拘捕了4名法轮功人员,并没收了《转法轮》书籍及其他传单等违禁品,并称这些均为极端主义材料。
  12、据《雅加达环球报》2011年9月9日报道,印尼法轮功“新纪元调频广播台”负责人卡托·马查理(Gatot Machali),于9月6日被巴淡岛法院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1年,并罚款5千万印尼盾,罪名是“未经许可广播”和“干扰其它调频”。
  13、据法新社报道,越南河内当地法院11月10日分别判处法轮功成员武德中和雷凡谭3年和2年徒刑,因为他们非法向中国播发广播节目。
  14、2011年5月7日下午,24岁的中国籍法轮功人员李丽丽与另外2名来自台湾和新加坡的法轮功人员在印尼泗水(SURADAYA)参加庆祝“5·13世界法轮大法日”的游行活动时被当地政府扣押。
  15、2010年11月25日,新加坡初级法院宣判,法轮功成员黄才华骚扰罪成立,连同其它三条未配合警局调查的控状,总共罚款5000新元。罪名是黄才华2009年7月3日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对面展示宣传法轮功的横幅,触犯新加坡《杂项罪行法令》以及《刑法》,被控“展示侮辱性文字”、“对看到的人可能造成骚扰”。2010年5月上旬,新加坡中央警署拘捕了黄才华等7名法轮功成员,原因是她们不听警方劝阻,坚持到鱼尾狮公园练功,在街头摆展板、发送法轮功的传单。
  16、2010年11月23日,新加坡初级法庭第8庭法官Roy Neighbour宣布判决书,判新加坡法轮功成员蔡永水4项破坏公物和1项违反公共秩序法罪名成立,破坏公物罪每项罚款1000元,违反公共秩序罪罚款2000元,共计6000元。因蔡永水拒绝交付罚款,被当即送往监狱,要坐监6周。
  17、新加坡《海峡时报》2015年1月20日报道,法轮功人员高兵(译音)在新加坡地铁高架桥柱非法张贴法轮功宣传标语,被判2个月监禁及6记鞭刑。
  李洪志在国外触法遭罚面面观
  1、2008年6月李洪志因当年1月6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境内超速行驶,被美国弗吉尼亚州史密斯县地区法院处罚。
  2、2006年2月27日,李洪志因驾车未系安全带而受到犯罪指控。案件由美国新墨西哥州法院开庭审理,随后,由于李洪志未按时出庭,受到了第2项指控。2006年4月17日,李洪志签署了认罪书,并支付了罚款,承担诉讼费用。
  我这里收集的仅是法轮功弟子和李洪志在国外触法遭罚的案例,法轮功在国内屡屡触法,危害社会、骚扰群众、破坏家庭的罪恶更是罄竹难书。另外,由于法轮功善于诡辩,我想我的收集也只是挂一漏万,但这些案例也足以表明李洪志和得意门生们都只是一群违法之徒;足以说明李洪志根本就没什么大神通,不但保护不了弟子,连自己也保护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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