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李洪志父亲李丹的四次婚姻

  李丹,原名李扬(解放前用名)、李兴、李凤祥,祖籍河北省玉田县,1926年6月3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团山堡。李丹经历四次婚姻,育有三子二女,李洪志即为其与第二任妻子芦淑珍所生。
  顾凤英,出生时间不详,与李丹育有一子。1945年至1948年,李丹在长春新民医院学医时与顾凤英相识,1947年二人结婚,生有一子,名叫李小根(现名李万年,长春市蔬菜公司工人)。1949年春天,顾凤英到齐齐哈尔市工作,离开李丹。
  芦淑珍,李丹第二任妻子,李洪志生母,1928年10月5日生于吉林省怀德县(现公主岭市怀德镇),与李丹育有二子二女。1950年3月,李丹因无家可归,投奔公主岭其舅舅。1951年,在公主岭医师会学习班上与同学芦淑珍相识,经梁桂清(其爱人杨兆勋与李丹的表哥谷发成是同学)牵线,于1951年秋天结婚。婚后,育有二子(李洪志、李东辉)二女(李君、李萍)。1956年,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1962年离异。
  孙某某,李丹第三任妻子,1940年代生人,1960年代末与李丹结婚,二人年龄相差20余岁,婚后不长时间即离婚。
  张淑春,李丹第四任妻子,1935年生人,原长江路副食品商店营业员。1970年代初与李丹结婚,1996年李丹去世前,二人一直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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