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星期四

李洪志到底是谁?

  如果仅仅是个常人,一个人是谁就很容易说清楚。比如这个人是谁谁的孩子,谁谁的丈夫或妻子,谁谁的父亲或母亲等等。即便是生下就被遗弃的孤儿,也可以说,这人是某某学校的学生,某某单位的工作人员等等。

  但是,法轮功教主李洪志就搞不清,也让常人弄不懂他是谁。

  法轮功学员其实很早就关心这个问题并询问过李洪志。1996年11月2日,李洪志在北京国际交流会“讲法”时曾提到并做出解答。李洪志说:

  很多人一直在问我说:“老师你是谁?”讲起我的故事来呀,实在实在太长了。我经过了层层宇宙不同天体的下走,层层转生,在人世中分体转生,一世中都有很多我,庞杂的无从说起。我可以非常简单的告诉大家,我看我是在一切天体宇宙之外,而众神佛与众生都在其内。

  虽然李洪志自称是在“一切天体宇宙之外”、“庞杂的无从说起”,但既然是“转生”,就有肉身存在。

  先看李洪志肉身的一面。
  有肉身,就有生出肉身的母亲。

  李洪志也确实有生母。李洪志的生母名为卢淑珍,1952年7月7日在吉林省怀德县公主岭镇(现为公主岭市)产下李洪志。虽然李洪志自称是“经过了层层宇宙不同天体的下走”,但是,卢淑珍怀李洪志并非是先天或无性受孕。李洪志的生父叫李丹(1996年去世),曾经历了四次婚变。李洪志母亲卢淑珍是他的第二个妻子。

  关于母亲的话题,有个法轮功学员曾不知天高地厚地问李洪志:

  弟子:我们真正的母亲是谁,她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吗?

  师:想入非非,你们怎么能和我并论呢?!……在各个层次中很早出现的那些高级生命他们所生的,这样的人,我看还是比较幸福的,他还有母亲。就是那些先天生的,他们很羡慕人家有母亲的,他们没有母亲。(李洪志1997年《转法轮法解·济南讲法答疑》)

  可见,李洪志的母亲应该是个“高级生命”。否则,他就是“先天生的”,没有母亲,要“羡慕人家有母亲的”了。

  因此,关于李洪志肉身的第一个称谓是,他是卢淑珍的儿子。

  关于李洪志肉身的第二个称谓是,他是一个女人的丈夫。

  李洪志在他早期的《中国法轮功》一书中,专门附上了他肉身娶的妻子的照片,中间还站着他们的女儿李美歌。照片下的注释写着“作者和夫人以及他们的女儿”。看来,李洪志虽然贵为“一切天体宇宙之外,而众神佛与众生都在其内”的东西,也没有免除人世间的俗套,还要走“有性繁殖”的老路。否则,照片中的注释也不用写着“他们的女儿”。

  这又给出了李洪志肉身的第三个称谓是,他是李美歌的父亲。

  李洪志非常注意保护他肉身家庭的隐私。曾经有个法轮功学员想窥探窥探,被李洪志大呵一顿:

  弟子:大师能否讲您的恋爱经过?

  师:你不是来学法的,你是来干什么的?你还想知道什么?修炼是非常严肃的事情,现在你还被情带动着执着于这些。差距何等的大呀!(李洪志1997年《转法轮法解·广州讲法答疑》)

  李洪志的肉身还有非常护犊。2008年2月28日,李洪志专门发了篇名叫《淘沙》的“经文”,咒骂那些打着“美歌的名义如何如何招摇撞骗”的“特务”及帮助传播的“学员”,称他们“头脑发昏助纣为虐”,有“还不清的巨大的罪业”。

  事实上,如果李洪志白纸黑字上写的都是真的,那么,李洪志内心并不承认关于他肉身的三个称谓。

  李洪志认为,父母只是给了孩子“肉身”,并没有给“生命”:

  孩子和父母也是有这种关系存在,因为他的肉身是你给的,他的生命可不是你给的。(李洪志1997年《转法轮法解·延吉讲法答疑》)

  李洪志认为,给孩子肉身的并不是孩子真正的母亲:

  因为一个人的真正生命是元神,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的,不是人类的,数不清。生生世世你的儿女有多少,也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

  也许法轮功学员或常人会说,李洪志不是人啊,这话不适合他。

  其实不然。1996年李洪志就讲过,他是经过“层层转生,在人世中分体转生”。既然是在人世“生”,就是肉身。既然“转生”,就是轮回。只不过李洪志轮回的外形是人,没有轮回成猪、猫、狗,或轮回成蚯蚓、蜈蚣、王八罢了。

  李洪志自己也说过他“人”的一面。1999年3月,李洪志在美国说:

  我还得重复一句:我坐在这里我就是个人,你就把我当作人。我和你们一样要吃饭要睡觉的。(《美国东部法会讲法》)

  李洪志在2002年又说:

  师父坐在这儿就是一个常人,你就把我当作常人。(《北美巡回讲法》)

  所以,从李洪志的肉身来讲,李洪志一方面是某个人确切的儿子、丈夫和父亲;另一方面又是无数母亲的儿子、无数女儿的父亲。但他又不承认他是哪个人的儿子、哪个人的女儿……也许,李洪志还幻想着他是无数女人的丈夫吧……

  总之,李洪志不承认他是谁,也搞不清他是谁。

  再说李洪志自称为佛或神的一面。
  从李洪志开创的法轮功的角度来看,李洪志是所有修炼法轮功人的“母亲”。

  因为李洪志曾反复强调,任何生命,包括神,都是“法开创的”:

  这个大法不管他有多大,我不在其中;你们任何生命都在其中。那么也就是说,任何生命也都是法给开创的,你们生存的环境和方式都是法给开创的。(李洪志1998年《长春辅导员法会讲法》,)

  法轮大法是造就宇宙的法,包括一切众生,包括人神、天地、万事万物。所有的神都是宇宙大法所成就的。(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可是大法能。(鼓掌)因为他是宇宙大法,超越一切法。一切法都是修炼的大觉者从宇宙大法中证悟出来的。这个关系我不知道你们听清楚没有?一切度人的觉者或者是天上所有的如来也好、佛也好、神也好,他们自己世界的特性或者是他得到的果位,都是他们从宇宙的大法中证悟出来的,(鼓掌)不是他们从宇宙大法中照搬来的,因为过去宇宙的大法根本就不允许他们知道。……他们是靠宇宙的法,靠更高的神来帮助他们,他们自己是做不了的。(1999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李洪志说,造就生命的这个“法”是他造就的,他也是唯一传“法”的。

  我用人的话讲白了吧,法是我造就的。(热烈鼓掌)洪大穹体中,你只要是宇宙中的一物,什么都包括了,不管你是有还是没有、空啊、无啊,你只要是物,你就是这法造就的,你就在这个法开创的生存环境中。对于生命来讲,法是有标准的。法造就了众生,法又在更新中使众生同化,救度众生。(李洪志《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于是,就有拍马屁的法轮功学员在大会上与李洪志一唱一和:

  弟子:可以理解为我们都是生活在老师的身体里。

  师:这个你也可以这样理解。(1999年《美国西部法会讲法》)

  李洪志很快就卖起老来,说:

  这宇宙中我的年龄最大,你们谁也没有我大。(鼓掌)(《美国东部法会讲法》1999年)

  后来,李洪志干脆撇开“法造人”之说,直接当起“造世主”了。李洪志说:

  师父在正法中身体中收入了一切宇宙众生的命与各种因素的命。

  你们都是一个粒子,在我的眼里,谁都不比谁强,因为你们都是我同时捞起来的。(李洪志《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所以,对法轮功修炼者,李洪志非常清醒自己是谁。用常人的话来说,他就是所有修炼法轮功者的“母亲”。虽然在常人形态上,李洪志是个男人身。

  最后再看看李洪志肉身家庭中修炼的一面。
  如果李洪志生下来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弃儿,如果李洪志的肉身成人后并没有娶妻生子,如果李洪志没有自称是“造世主”,李洪志就不会给常人留下混乱的、难堪的家庭称谓问题。

  李洪志的家人也是修法轮功的。李洪志说:

  再有,我顺便提一句,我们有些学员喜欢在工作中意见不一时打电话找我的家人表态。我告诉你们,我的家人也是修炼的人,他们很多事情也是拿不准的,甚至于也会做错的,也会说错话,他们说的话不是法。(2002年《北美巡回讲法》)

  既然是修炼法轮功的,那么,不论是李洪志的母亲、妻子或者女儿,按李洪志的话来说,都是李洪志造的,都是“一粒种子”,都是李洪志“捞起来的”,也都生活在李洪志的“身体里”。那么,从法轮功的角度看,她们都是李洪志的孩子了。因此,李洪志的家人即便是不将其称为“母亲”,也不应再将李洪志称为“儿子”、“丈夫”或“父亲”了,最次,也要将李洪志称为“师父”。

  称谓还只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以李洪志和他的妻子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李洪志既是他妻子的丈夫,又是他妻子的创造者;李洪志的妻子既与他同床,又生活在他的肚子里;李洪志既创造了他的妻子,又创造了他们的女儿……这个家不是很淫乱吗?

  所以,李洪志到底是谁呢?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