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李洪志“治病”骗钱自掴几多耳光?



作者:雅 思

  读了白衣子的《李洪志早期给人“发功治病”(图)》和余军的《独家曝光: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图)》(凯风网2013-08-09),不禁想起了李洪志的相关“佛语”。将李的言与行一对照,只听得啪啪啪,“主佛”自掴耳光一记又一记,十分响亮。
  耳光一:声称“遵法律”,无照却“行医”。
  李洪志虽然在弟子面前贬低和诋毁常人社会的法律,可在公众场合,还要装出一副遵纪守法的样子。1999年5月2日下午,李洪志在悉尼会见了澳洲国家广播电视局、《悉尼晨锋报》、法新社等媒体的记者并答记者问,由法轮功学员整理成《李洪志大师悉尼会见西方媒体》。其中有这样的对话:“记:假如在您心目中的好事与共产党之下的法律或者道德或容忍程度相违背,那么您会面临什么样的?师:没有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我们不参与政治,遵守国家的法律。”后来在《2003年美中法会讲法》中,李洪志针对有人“诬陷、迫害法轮功”,强调“面对未来法律健全社会的时候,这些人罪责难逃!”看来,李洪志是知道违法有罪的。
  李洪志希望“法律健全”,声称自己“遵守国家的法律”,“不存在”与法律相违背的行为。然而,他租赁场地作“带功报告”,现场发功治病收钱,就属于非法行医。无论在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上,李都不具备行医的资质。假如李洪志确有治病的技能而“无照行医”,就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因为他没有“行医资格证”(执照)。更严重的是,李洪志根本就没有治病的本事却谎称有“特异功能”,这又构成“诈骗罪”。两罪并罚,该判重刑的(当然还得同时处以罚金)。对此,李洪志不是不知,而是为了金钱铤而走险,赌徒的劣性暴露无遗。试问,这就是李洪志的“遵守国家的法律”?西方记者看得很准,李洪志与法轮功痴迷者“心目中的好事”与“法律或者道德或容忍程度相违背”。
  耳光二:声称“不治病”,大量坏“业缘”。
  李洪志吹牛说:“常人什么病我都能治,也都能治得了。”(2006年《洛杉矶市法会讲法》),可他又多次宣布他“不治病”,主要是不给常人治病:“你们不要去拉别人来治病。常人的事情我现在不管,你们也不要做破坏法的事。”(1996年《休斯顿法会讲法》)为什么给常人治病就是“破坏法”呢?李在《转法轮》中给出了答案:“我这里不讲治病,我们也不治病。……常人中的事情,按照佛家讲,都是有因缘关系的,生老病死,在常人就是这样存在的。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李洪志认为,“人(常人)他要不修炼他就得承受他自己所做过的一切,无论他碰到什么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1996年《休斯顿法会讲法》)归纳一下就是:生生世世的“业缘”破坏不得,给常人治病就是帮助病人“欠(业)债不还”,也就等于做了“坏事”。
  然而,李洪志偏偏就喜欢“做坏事”。据《李洪志早期给人“发功治病”(图)》,李洪志李洪志先后给7个常人“发功”治病,他们依次为:穿皮夹克的男子、红衣女子、绿衣女子、中年男子、少年、老者、白衣女子。这当然只是李大师“治病”骗钱的冰山一角,在当年气功热潮中,李洪志办了多少“班”,作了多少“带功报告”,“治”了多少人,骗了多少钱,恐怕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那我们不妨请教一下李大教主,你如此大量地给常人治病,破坏了多少业缘,帮助了多少背负“业债”的人“欠债不还”,做了多少坏事呢?
  耳光三:声称“最纯净”,当众急“收钱”。
  婊子喜欢树牌坊,“主佛”喜欢谈“纯净”、吹“净土”。在1999年《加拿大法会讲法》中,李洪志说:“唯有在我们法轮大法这块儿,是个绝对干净的净土”,“这是人间仅剩的唯一的一块净土”,“我们这里是真正的净土!!!”同一年的《美国西部法会讲法》中,李又吹嘘,“只要到大法的炼功点就觉的走进了一块净土,走进了一块最神圣的地方”。又是“绝对”,又是“唯一”,极度的排他。本来嘛,救死扶伤是善事,适当收费也无可非议。然而对于有“洁癖”的李洪志来说,这是不行的。请听冠冕堂皇的“佛语”:“我是不治病的,我要领你们走修炼的正路,走一条光明的路。利用大法为钱而治病,这不行。我领你们走一条最纯净的路。”(1999年《澳大利亚法会讲法》)
  在李洪志看来,治病救人不能收钱,否则就不纯净了。于是李干脆宣布“不治病”,维护大法“净土”。这种想法确实太“纯净”了。然而,余军的《李洪志发功治病当场收钱》一文却为我们呈现了这样一组流水图(李“带功报告”的录像截图):女子从裤子兜中掏钱→女子查点钞票→李洪志急不可耐地伸手接钱→双方交接钞票→李洪志接到钱→贪婪的李洪志仔细查看钞票金额→李洪志急忙将钱塞进上衣口袋→李洪志怕钱掉出来用劲向口袋里摁→收到钱的李洪志十分殷勤,接着为该女子发功治病。这些图片,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它记录了李洪志看到钱后急不可耐的神态和动作,将其“纯净”的画皮扯得粉碎。唉,“最纯净”的“宇宙主佛”居然见钱眼开,见钱才“发功”。我想,李洪志那“纯净”的“发功”是用金钱来做“动力燃料”的,他真正需要的不是“纯净”,而是“纯金”!否则,凭他一个吹小号的,何能在美国堆金彻银,居豪宅、坐豪车?
  “说一套,做一套”,这是骗子的共性;“满嘴的仁义道德,一肚子的男盗女娼”,这是超级大骗子的共性。在1999年的《美国东部法会讲法》中,李洪志恬不知耻地说:“除了大法,人类社会哪儿还有一块净土呢?哪儿还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呢?”我的对答是:这世上如果没有李洪志、王林等自掴耳光不知疼痛的大骗子,就会干净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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