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

李洪志的三大骗术——吹、瞒、推


来源:凯风网   作者:增 石


  自称比释迦牟尼、老子超出一大截的李洪志,从把自己捧上“佛”座开始,面对法轮信徒轮民,自然希望保持神秘的外表,自诩宇宙之主的威严。但假的就是假的,狐狸总有露出尾巴的时候。本文对于李氏“吹”术及其它伎俩,试作分析。
  靠“吹”起家,自诩宇宙第一人
  《转法轮》开篇就说,“在国内外,真正往高层次上传功,目前只有我一个人在做。”“往高层次上传功,大家想一想,是什么问题?那不就是度人吗?”李洪志自称“宇宙主佛”,自诩国内外往高层次上传功、度人的唯一一人。李洪志当初制作这部所谓“经文”,显然就是计划好了靠吹起家。不然的话,几十年过去,不吹,怎么能够服众呢。当年追随其后修炼功法的,黑发人已经变成白发人,且不少人已丢掉性命,自己又没办法度他们哪怕是一个人“圆满”“飞升”。如此尴尬,不吹怎么行呢?怎么继续保持云山雾罩、黑白混淆、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氛围呢。
  一是要吹自己“法力”继续“广大”,“法身”继续“众多”,“功力上达到了极高的层次,看到了人类的起源,人类的发展和人类的未来”(《李洪志先生小传》)。当年既能吹来法轮信徒一大群,也能吹来钱财装满腰包,如今就继续吹,而且“吹防并举”。这样既能防止心虚气滞,防止弟子打退堂鼓,又能让人注意不到法轮功其实度不了人的龙头蛇尾之迹象。二吹自己信徒众多,轮民学员仍然不缺。在最近一次纽约法会上,面对来自这里那里的弟子,李洪志仍然腆着肚皮说,“问候就不要递上来了啊,师父知道你们的心情。”俨然一派雍容大气的“主佛”形象。但实际上已难免心虚。在弟子提出“国内老学员由于时间长,不精进,甚至于放弃修炼,怎么办”的问题时,李洪志回答,“修炼哪,其实你们不知道,旧势力,它就是要把那个不精进的,不行的筛出去。过去讲,不有一句话叫‘大浪淘沙’吗,在大风大浪中淘去的都是沙子,剩下的是金子”(《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李洪志已掩饰不住轮民信徒日益减少的事实,只是不能收,只能吹。比如此前因对“三退”人数吹得太多无法让人相信,宁愿将1800万退休人数加进去,也要继续吹。
  靠“瞒”护身,隐瞒捞钱手段隐瞒死人尴尬
  “吹”当然是第一等的“法术”,是基础。此外,还得加上“瞒”、“推”等辅助手段。凡对于不利自己“主佛”形象的事情,就瞒。
  李洪志一方面将自己装扮成一个视钱财如无物的“佛主”形象,正儿八经要求弟子“对金钱或在物质上看得淡一些”(《转法轮》),提出“修大法就必须放下为钱为物之心”(《出家弟子的原则》)。还指斥弟子,“对于物质利益,对金钱追求的心那么强是修炼吗”(《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但是,对弟子训诫也好,指斥也罢,其实瞒不住他本人对金钱的贪婪聚敛。有人对他做过一段时间的统计:徐慧在《“李主佛”与孔方兄的那些事儿》(凯风网2013.8.13)一文披露,自1992年5月到1994年底,李洪志共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300万元以上;以“法轮大法研究会”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物品,达1.35亿元,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另一方面,隐瞒弟子死亡不断的事实。“大法”本是用来修“正果”,用来“度人”的,何况李大师还能在轮民信徒的小腹下上一个助你增长功力的法轮。您看这样的“大法”该是多么完备,多么高深莫测?但法轮功再怎么吹得出神入化,因练功“飞升”跳楼,因患病弃医拒药,因车祸船祸本当受到“主佛”庇护却无法庇护而死亡的人数,还是不断。对于这些丧失之生命,李洪志讳莫如深。尤其对于核心弟子亲信弟子,比如妹夫李继光、“科学家”刘静航的死,讳莫如深。只是毕竟遮不住那包括他们在内的命丧黄泉之1700多具尸骨(光辉《“法身保护”是骗人的谎言》,凯风网2013.8.20),堆积成山。
  靠“推”护脸,推诿死人原因抹掉“圆满”时间
  如前所述,当前法轮功弟子死亡日益增多,和修炼“圆满”时间难以兑现,本来是李洪志难以回避的两大问题。李洪志在尽量隐瞒死亡人数、死亡者身份的同时,则又采取一个“推”字诀,以退为进,意图拖延了事。不就是死人问题吗——“还有出现大法弟子去世啊,当然作为人,哪能不死人呢?一个大城市每天死亡的人口数目还挺大哪,‘生老病死’那就是人的规律。这么大一个人群……说都不死,都是精进中实修不怠的修炼者,那就是奇迹了,那已经破了迷了。正因为有不精进的,所以才会出现问题”(《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把这些死掉的推入修炼不精进之列,不就完了?只要能够顾住面子,能够缓解当时身处的困境,需要抓谁充当替罪羊就抓谁当替罪羊,需用什么垫背就用什么垫背,有啥值得顾虑呢。至于“圆满”嘛,由当初许诺“实修两年圆满”(1996年6月26日《给大法石家庄总站的信》),改成“五年圆满”,又改成“十年”,乃至“二十年圆满”,既然一直推到今天也兑不上现,当然还是一个“推”字诀,干脆模糊掉具体时间年月,用“历史会在哪一天结束,无论怎么也不会被拖延”(《二十年讲法》),和“谁能修炼如初,那必定圆满”(《二零一三年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之类的玄虚、假设去搪塞吧。
  如此以来,死人问题也好,“圆满”兑不上现的尴尬也罢,不就随了岁月流逝,不知不觉,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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