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9日星期一

于长新:李洪志为实现政治图谋做了大量准备

    于长新,男,192812月生,汉族,辽宁省凤城县人,大专文化程度,194710月参加工作。原系某军事学院研究室主任,19887月离休。于长新19926月下旬开始学练法轮功, 19941月任法轮功北京辅导总站副站长。19946月,于长新成为“法轮大法研究会” 核心骨干,主要负责出版法轮功书籍和音像制品,整理法轮功练习者心得体会。 20001月,于长新因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第一个方面是舆论上的准备。对这件事,李洪志干这件事是很卖力气的。他就是通过各种渠道,通过各种方式,甚至就是不择手段地来宣传他这个歪理邪说。他宣传这个歪理邪说,一开始就是通过办班,在全国十几个省市区

当中,他办了50多个班。他办班听的人毕竟是有数的,为了他扩大势力,扩大影响,制造舆论,他就是准备开始出书了。他从1994年的3月到1998年的年底,先后出了18种图书。这些书的书稿,有的是我整理过的,有的是我没有整理过的现成的书稿,但是送出版社出版的时候,都是经过我手出去的,这些书我看到的数字就是340多万册。除此而外,我还在这里头参与制作了音像制品有4种,这个也是印制了300多万盘。他说特别是边远地区,要往那个地方发展,要多出书。现在有好多人没有书看,有的地方十来个人看一本书。后来就是在1996年的7月份,国家新闻出版署就下了一个内部通知,收缴法轮功的四本书,那出版社人家就不出了。这个时候李洪志就是说出盗版书,直接拿着书到印刷厂去,可以告诉各地都这么做。他就对我说,老于,你可以告诉他们出书的,在封底就印上“可以盗版,功德无量”。就是说李洪志在那个出书这上头,他不顾国家的法律,用卑鄙的这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除此之外,他又搞了一些印徽章,就是那个“法轮章”,再就是印照片、挂图,还有他的那个大挂像等等这些东西,也是来造舆论。我感觉有一件事很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当这本《转法轮》刚一出来,李洪志就说,这是一颗“重磅炸弹”。我当时也没有往政治方面去想,因为李洪志再三地说他不参与政治,所以我就没有往政治上去想。我想现在来看,李洪志所以很看重了这本书,把这说得那么重要,在李洪志的心目中,他把这本书已经当成了欺骗人心、争夺群众,向党争夺思想阵地的一个重要武器。

第二是组织方面的准备。李洪志到那个地方一办班,这个班没结束之前,他马上就把这个组织定下来了。我自己亲自参加的就是郑州那个班,他那天就把我 ()叫到一块去了。去了以后,大概在场的有六七个人,他就叫这几个人,准备郑州成立一个辅导站,他就指定你、你、你,就指定这么三四个人,其中指定一个人呢,你拉总,你们这个辅导站就建立起来了。他很注意这方面的事,在北京也是这样的。王治文呢我就听他说过,李洪志办过班的地方,基本上都叫总站,他没办过班的地方都叫辅导站。上面是最高一层就是“研究会”,下面是总站、辅导站、分站、练功点。上面没有总站的,大的辅导站它下面就有片。这个组织上级管下级,一级管一级,一级控制一级。所以它这个“研究会”权力是很大的,它既有组织,分工还挺细,也有权威,行动也很快,是这么一个机构。它很有权威呢,这是李洪志授予的权威。李洪志也是在《义解》那本书中说,在班上就跟听课的人讲,“研究会”有什么规定,有什么指示,你们都照办,那个都是经过我批准签发的,就是我不在的情况下,“研究会”都是通过传真的方式,或电话的方式给我说了,经过我修改我签发同意了的,又传回来然后再传达给你们下边的,所以“研究会”发出的一些指示,一些规定,你们都要执行的。所以“研究会”的权威挺大,下面一听到说是“研究会”的,人家自然就把这件事联系到是李洪志的。因为李洪志有话在先,所以人家在这个地方都看得很重的。这个办事很快,效率也很高。李洪志有什么指示,他都是发经文的,就是那个小文,短篇的,一个一个的,他写好了就当面交给纪烈武,或者是传真就发到他(纪烈武)的家,纪烈武的妻子王小燕她会打字,所以她就把它打出来。打出来以后她就是,给全国有38个站,给他()发去。再就是给几个大站发传真,有长春站、大连站、济南站、武汉站、广州站等等吧发传真。再就是电话,打电话,就那么就传开了,很快呀。就说不管是“研究会”的一些指示规定啦,或者是李洪志的,不超过两天。
李洪志建了这些各级组织以后,他就又规定了一套,一些规章制度,一些规定。他自己就亲自起草了一个对“法轮大法”总站的要求,辅导员标准,再就是修炼者须知。除了这几个规定之外还有一个《章程》。这个《章程》,在第一本书《中国法轮功》中就有,那个是李昌给我找一个范本,我就按照那个范本,结合法轮功的情况写的,这也是我的罪状一条。后来的时候,李洪志就主张就说,这本书要修改一下,其中就把《章程》撤掉。但是我现在细想了一下,就说李洪志把这个《章程》撤掉了,他怕露马脚,因为你既然没有组织,你怎么出来《章程》呢?现在那个《章程》也是名亡实存,还是这套程序,还是按照那个《章程》程序往下运行的。

李洪志在发展组织这一方面,特别重视发展年轻人。李洪志就说这个“大法”,是要永远传下去的,光有老头,老太太那不行,那必须要有年轻的接班人。李洪志这个话呢,也都传到全国(各个)辅导站里去了,所以全国那些辅导站呢,也在注重发展青年人,甚至是学生当中。这个学生还不光是大学生,中学生,小学生,连幼儿园都有。我就看到了一张照片,是一个幼儿园的,也就是那么五六岁小孩,都挺可爱的小孩在那地方打坐练功,双盘,那一般的还都盘不了的呢,那就是说明练了好长时间了。那就说这个后备力量一直发展到这。大连有个交流会,大连一次交流会的录像带呢,拿到王治文那,后来我看到了。有一位母亲抱着一个小孩,大概也就是三岁那个样子吧,小孩,抱到台上去,在话筒那个地方背经文,开始时候可能是小孩她妈妈说,你大点声、大点声,小孩把声音放大一点,背了一段经文抱下去了。所以他的“大法”要永远传下去的话,他这个接班人的话,那就是一批一批跟着上来的,所以从这点来看,我就想说一句呀,那以后政府不宣布取缔法轮功,那以后可了不得,这李洪志野心大得简直都不可收拾。

再一种形式呢他搞那个基地,这也是发展后备力量的。他觉得呢这个基地有两个任务,他说了,一个就是培训一些骨干,就是现在辅导员以上的这些站长什么的。他这个基地还有一个目的,就是外国人到中国来学法轮功,都要到那个基地去学,那么有人就推荐了一个怀来那个地方,就是河北省的怀来县,在官厅水库的北边,他也去看了一下,“研究会”的几个人也去了看了一下。过了一段时候以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李洪志说不在北京搞了,不搞了。我就回想了一下,李洪志不搞这个基地呀,从他心里来讲并不甘心的,就是说他不是他心里不想搞,是那个政治形势所迫,他不能搞。因为在19966月份,《光明日报》就发表了一篇文章,对着法轮功就开了第一炮。说《转法轮》是封建迷信邪说,宣传封建迷信,要警钟长鸣。7月份紧接着就是新闻出版署收缴法轮功的4本书。李洪志这个人,我感觉他的嗅觉上是很敏感的。因此就是这两种情况一出,他想这个基地不能搞了,政府对他已经注意了,所以搞了这个基地不但是用不上,而且呢,赚的钱恐怕赔进去了不少,所以这个基地不搞了,我想他是这个意思。

第三就是物质方面的准备,这方面他主要是通过多种渠道聚敛钱财。他开始初期的时候,就是通过办班啊,治病啊,卖资料,再后一点就是出书,出音像制品,再就出一些大挂图什么的,就是他穿练功服的那种照片,来赚点钱。在96年以后,他把国内出书出资料这事,都转给武汉深深公司去办去了。据我知道就是,在内地印的这些书吧,他就赚了五六百万。再一个就是在香港注册了一个“法轮佛法出版社”。在那个地方出书,他一部分书运到内地来发售,再一部分对着东南亚的。另外呢,这个“法轮佛法出版社”,它负责对其他那些国家外文本的签订合同,给李洪志稿费。他从这地方呢,再获得一部分钱财。所以李洪志通过多种渠道聚敛钱财,而且他还是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我想呢,他搞这些钱,就是为了他到国外去,达到他的政治目的,他搞的一个物质基础。

第四个方面的准备就是投靠敌对势力。他在国内传功到1994年底,他就宣布结束了。那是在广州最后的一个班,他在国内就不传功了。他觉得这几个大的练功点和全国的发展形势,他以为中国法轮功这个地盘比较稳定了,这些站长也比较可靠,所以他就想着往国外发展。所以他在95年的3月份,他就出国了。他重点就是美国。他觉得法轮功这个受阻,受政府的干涉,甚至给你取消了,那么他在国外有一个基地立住脚。他在国外传一次功,都建一个辅导站,这个辅导站就是他的基地。所以李洪志他看中了美国这个地方,他后来就决定到美国去。我说他是移巢美国。96年春夏这个时候。李昌给我讲,他说要给老师要办个出国手续,需要五、六个名人推荐,他说你是教授一级的,也算是名人,推荐人也算一个。你不用办别的事,你就是利用那个学院的空白信纸,在右下角写个名字就行了,也不要写日子,当时我就照着李昌这个事就办了。现在我想一下子,我也是为了李洪志逃跑助了一臂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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