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0日星期日

李洪志修改“论语”与“随意所用”



  对于“随意所用”,李洪志是这样解释的“宇宙的法怎么能被人类的文化所规范呢?只要能讲清法理,我就打开人的文化,破开了那些规范与束缚。随意所用……想怎么用就怎么样”。今年524日,李洪志首次对已经使用了21年,《转法轮》中最为重要的“论语”章节进行了大幅修改。这次修改,又一次集中体现了李洪志“随意所用”语言观,而这种“随意所用”背后隐藏的意图,更是耐人寻味。 
  当然,“随意所有”只能是李洪志个人的专利,换句话说,整个法轮功内也只有“宇宙主佛”自己能“随意所用”,只有他才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和修改权“大法是我李洪志的,传度你们,是从我李洪志口里讲出来的……这部大法的内涵别人没动一笔,谁又能动得了呢?”“传给人是叫人得度,而你改动这么大的法……?动一点已经是天大之过了”“要使大法千古不变……如乱其一点,其罪何等之大”。这次修改“论语”当然也只能由“主佛”亲自主持操刀,因此,此次李洪志动手修改“论语”,绝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随意所用”,而是李洪志一次为强化个人神权而蓄谋已久的行为。 
  在此次修改中,李洪志抛出“救世主”概念,把之前自己的出身从“释迦牟尼转世”、“宇宙主佛”,升级到新“论语”中的“救世主”的概念。这样一修改,李洪志便从以往的“佛”的身份,摇身一变变成了“佛”、“神”共兼的双重身份。同时,修改中,李洪志还将“佛法”变为“大法”,进一步脱离“佛教”概念,开始变为具有独立内涵的“大法”。这次修改,无疑是进一步提升了李洪志的身份和其法轮功的“地位”,当然其目的就是想进一步强化李洪志的个人神权! 
  此次对“论语”修改还有一个重要目的,那就是进一步对弟子进行洗脑。李洪志一出山就自称是“非常之人”,传得是“非常之法”,做得是“非常之事”,从而使用得也是“非常之词”。他的“非常之词”就是他说的“是不同于现代汉语规范的文字”。为了体现只有他才能“随意所用”,李洪志曾多次有意识混淆语言文字的用法,对他的《转法轮》玩起了“改字游戏”,如把“俱”改为“全”,把“程度”改为“成度”,把“真相”改为“真象”,把“弘”改为“洪”,把“进”改为“進”……对于这些改动意义,李洪志给了诸多“深奥”的解释。如把“进”改为“進”,李洪志说“再就是‘前进的’‘进’,这是向井里走的意思,所以还是改回繁体的‘進’为好,越走越佳嘛!”。这一改不要紧,让弟子们忙得不变乐乎,刀片刮,胶水粘,一丝不苟地把所有书籍统统修改一遍,确保不漏掉一页一字。当然,几番折腾下来,李洪志相当于给弟子们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洗脑,让弟子更加深陷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当中不能自拔。此次“论语”修改显然也是如此,弟子们又不得不重新去学习“论语”的相关章节,一字一句的理解李洪志修改意图,无疑又要再次被李洪志重新洗脑! 
  当然,李洪志此次“随意所用”式的修改还为进一步盗用宗教教义铺平了道路。毋庸置疑,旧版的“论语”具有鲜明的“附佛外道”特征,李洪志通过盗用、曲解“佛法”创立了法轮功,因此无论是从其教义,还是法轮功练功动作,都具有浓厚的佛教烙印。此次修改“论语”,李洪志通过引入了“创世主”的概念,使法轮功开始贴上基督、天主教的标签,以此极力向西方宗教、文化积极靠拢,企图博得西方势力和民众的支持。因为西方的宗教文化是基督教、天主教等文化为主,而法轮功基本教义是来自于东方佛道儒,要想使自己的理论与西方主流宗教实现接轨,获取认同,李洪志此次引入“创世主”完成了他融入策略的第一步。从李洪志善于利用“随意所用”为幌子,大肆盗用,曲解佛教教义的一贯做法来分析,下一步,李洪志必将会引入更多带有西方民众认可的基督教、天主教元素,此次“论语”的修改无疑为他下一步进一步的盗用、曲解铺平了道路。 
  李洪志此次修改论语,无非是想进一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造神”目的。古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曾有过一个著名的关于“无神论”的“三难推理”:“如果神愿意,而没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它就不是万能的,而这种无能力,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有能力、而不愿意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这就证明了它的恶意,而这种恶意也同样是和神的本性相矛盾的。如果神愿意而且有能力除掉世间的丑恶,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世间还有丑恶呢?”,只要我们拿着这“三难推理”照一照李洪志此次修改论语之举,毋须再多加一字,李洪志的“神”性就会立刻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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