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怎么看待法轮功的组织问题?

25、问:李洪志说法轮功没有组织,是人传人,心传心,怎么看待法轮功的组织问题?
  答:法轮功不仅有组织,而且是一个有头目、有“理论”、有组织系统、有严格纪律的邪教组织。 1993年8月,李洪志伙同李昌、王治文、于长新等人以“佛家气功”名义,在北京非法设立了“法轮功研究会”(1996年后改为“法轮大法研究会”),自任会长。由李昌负责对外联络,王治文负责“功法”解释及联络各地辅导站,于长新负责法轮功出版物的整理及出版、发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全国组织正式组建。他们在国内大肆发展法轮功邪教各级组织,到1999年7月22日,国家明令取缔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非法设立了39个法轮功辅导总站,总站下又分设了1900多个辅导站、28000多个练功点,自上而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严密的组织系统。这些组织未向政府主管部门依法登记注册,完全是非法组织,并为所欲为,进行非法违法活动。自1995年李洪志潜往境外后,李昌成为法轮功组织在中国大陆的直接负责人,纪烈武、姚洁为联络员。李洪志则通过电话、国际互联网、专人联络及亲自入境直接部署等方法,控制指挥法轮功邪教组织的非法违法活动。

  李洪志不仅在国内建立、发展法轮功邪教组织,还跑到国外去“访问”、“讲学”,宣扬李洪志的迷信邪说,在国外建立、发展法轮功组织的分支机构。1994年8月至9月,李洪志先后去了美国和法国,进行所谓“访问”、“讲学”。这次出国使李洪志身价倍增,也为以后他在国外活动打开了路子。他于1995年5月再次赴美国,到休斯敦、纽约、旧金山等城市举办“法会”,宣扬他那套迷信邪说。从那以后,他周游世界,往返于美国、法国、马来西亚、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加拿大、瑞士等国进行邪教活动,并且拿到了美国绿卡。他在国外无所顾忌,在所有的“讲法”活动中更加放肆地神化自己,宣扬他那套迷信邪说。他不仅用迷信邪说毒害这些国家的人民尤其是那里的华人华侨,而且还在这些国家建立、发展了法轮功邪教的分支机构,把法轮功邪教组织发展成为一个跨国邪教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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