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李洪志把不赞同“法轮大法”的人称为“魔”

27、问:李洪志为什么要把不赞同“法轮大法”的人称为“魔”,它对控制法轮功练习者、维系李洪志的教主权威和法轮功组织起了什么作用?

  答:李洪志为了推行他的迷信邪说,把一切不赞成他的观点的人以及社会制度、法律规范、伦理道德、思想观点等等,统统称为“魔”,并煽动法轮功练习者群起反对。这被李洪志称之为“护法”。在法轮功邪教组织内部,李洪志除要求法轮功练习者专一学法,用他的邪说“洗脑”、对法轮功练习者进行精神控制外,提出了谁怀疑、反对李洪志及其“法轮大法”谁就是“魔”,用关于“魔”的邪说来恐吓、约束法轮功练习者。

  李洪志说:“传法时,必有邪门干扰。道魔同传,同在一世,真真假假重在悟。”(《转法轮(卷二)》)又说:“我们传正法要是没有人来反对,那才是怪事呢!正因为我给大家做这件事情,从我这儿遇到的麻烦和你们遇到的麻烦,都是阻碍这个法,不让人得法。人到了这一步了,要得法,那魔才不干呢,他要阻碍着你。……你要做这件事情,相辅相成地就要有一些魔要跟上。”(《法轮大法义解》)“法轮功”在长春汽车城传播时受阻,他认为是“魔”在破坏。他说:“大家可能知道那些魔吧,他们干扰得很厉害,那也就是魔了。……这个魔确实很大,他起到了一种相当大的破坏作用,毁了一大批人,起到的作用已经超出了一般魔的作用了。这些事情很高层次也都知道,高级生命也都知道。”(《法轮大法义解》)他十分忌恨那些看清其骗人伎俩、站出来揭发他的人和因练法轮功致死的人。他说:“最不好辨别的就是这种魔,它的破坏力是很大的。它也来学法轮大法,也说法轮大法好,……然后他一下子死了,或者他一下子走向相反的路了,来破坏法轮大法。就是这种人是最不好辨别的,不好辨别破坏力就最大。”(《法轮大法义解》)

  1996年6月17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署名“辛平”的文章:《反对伪科学警钟应当长呜——由﹤转法轮﹥一书引起的话题》以后,在“法轮功”组织内部引起一阵混乱。李洪志为了稳定“军心”,于1996年8月28日发了《大曝光》的“经文”。他说:“自从《光明日报》事件以后,直到目前,大法弟子人人都扮演了一个角色,有坚定实修的;有为大法名誉,直言上书的;有为不负责任的报导不平的;但也有在艰难形势下,不向内修,搞分裂的,加重了当前的形势的复杂;也有害怕自己身名利益受到损害而不修的;也有不顾大法的安定而传播小道不实的消息的,加重了乱法的因素;也有一部分各地的负责人,用在长期政治斗争中养成的看社会动态的不良习惯,来分析大法的形势,把各地区孤立的问题都联系在一起,认为出现了什么社会动向,还有意地传达给学员,虽然是有种种原因的,但还有比这更严重的破坏大法吗?更有甚者,带着魔性造谣生事,惟恐不乱。”(《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他教训法轮功练习者说:“我们就是叫那些修得不精进的弟子看到自己的不足,叫那些混事的表现出来,叫那些变相破坏的显露出来,叫真修弟子圆满。”(《法轮佛法——精进要旨》)为了稳住阵脚,他在这篇“经文”中煽动练习者要不惜掉脑袋“护法”。他说:“有人怕,怕什么?弟子们哪!你们不是听我讲过,一个人修成罗汉时,心里产生怕的念头而掉下来了吗?什么常人之心都得去呀!有的弟子讲‘怕什么,头掉了身子还在打坐的’,相比之下,修得怎么样一目了然。”(《法轮佛法——精进要旨》)

  他吓唬法轮功练习者,谁要破坏大法,不仅“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我们的护法神会把他杀掉”。他说:“如果有高层败坏的生命来干坏事,那么法本身就会动用我们护法神或其他高级生命把他销毁掉。如果是我们的弟子在干坏事,这个神来了,把人都杀掉,每个人都会承认这法的威力真大,都不敢再给法制造麻烦了,你们也就无从修炼了。”(《法轮佛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要知道有无数各个层次的护法神,他们的职责就是护法呀!而且魔也不会放过你呀!因为你过去世所欠下的业力是因为修正法而躲过了,一旦你降为常人了,无人保护你,魔也会取你性命的呀!就是求其他的佛、道、神保护也没有用,他们不会保护乱法的人。而且业力也会回到你身体上来。”(《法轮佛法——精进要旨》)

  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只允许盲目相信、盲目崇拜,是经不起理性推敲、经不起社会实践检验的,只好用“魔”论来做挡箭牌。他要用这套邪说,不仅对付外界对李洪志及其歪理邪说的批判,而且首先用它来维系法轮功邪教组织、对付内部的“叛逆者”的。仅从这里人们可以看出,李洪志的迷信邪说有着极强的排他性、煽动性和破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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