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1日星期三

李洪志诈骗钱财、非法出书、偷逃税款情况

 39、问: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组织还进行了许多非法违法活动,能就他诈骗钱财、非法出书、偷逃税款问题介绍一些情况吗?

  答:李洪志在社会上大办“法轮功”辅导班、学习班,出版他的著作,就是一种诈骗钱财,偷逃税款的行径。李洪志在社会上大办“法轮功”辅导班、学习班,出版他的著作完全是非法的,其目的:一是为了诈骗群众钱财,二是为了扩大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影响,宣传李洪志的歪理邪说。李洪志在传播“法轮功”的过程中,不断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在实际生活中,李洪志对金钱却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短短几年就暴富起来。据早期的合作者、弟子证实,李洪志在“传功”初期,是以“祛病健身”为幌子,靠非法“治病”吸引信徒。虽称免费治疗,却在自己家中非法设立只有在宗教活动场所才可以设立的“功德箱”,暗示弟子告诉患者每人应捐“功德”钱100元以上。据赵杰民、李晶超、刘凤才等百名群众揭发的材料中指出,从1992年5月到1994年9月两年多的时间内,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北京、太原、石家庄、广州、天津、贵阳、武汉、哈尔滨、齐齐哈尔、延吉、大连以及山东灌县等地举办“法轮功”学习班27期之多。另据《法轮修炼大法资料汇编》介绍,李洪志还在重庆、合肥、临清、东营、凌源等地办过法轮功学习班。1999年7月22日,取缔法轮功以后,经司法机关查明,仅王治文等人直接组织的由李洪志“讲法”的培训班就达56期。李洪志通过举办辅导班、学习班聚敛了大量钱财。据不完全统计,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元,共计1,217,300元。其中在哈尔滨办班时间只有几天,但听课证每张高达53元,李洪志几天净收入达20万元。

  李洪志并不满足于办班敛财,他还要通过出书敛财,通过出书神化自己,扩大影响。还在1992年,李洪志就对李昌说:“我讲的内容都要出书”。李昌按照李洪志的旨意,将李洪志的迷信邪说整理成书稿,并指派于长新负责编辑、出版,制作录像带。在李昌、于长新的直接策划下,1993年4月,由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了李洪志的第一本书——《中国法轮功》。早期“教功”的录像带也在此前后出版。1993年12月,军事谊文出版社出版了《中国法轮功》(修订本),后连续5次再版,发行数十万册。1994年,还由李洪志亲自提供材料,石家庄市中山文化传播中心主办的《文艺之窗》杂志第四、六期上刊发了署名“寒北星”编著的《神通大法》(后盗用沈阳出版社名义,于1995年12月出版单行本)。1994年12 月,由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出版了李洪志的《转法轮》。1995年1月4日在北京举行了“首发式”,李洪志参加并在会上“讲法”。这是一本违犯国家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迷信出版物。它神化李洪志,宣扬迷信邪说,反对科学文明,充满了谎言、巫术、骗术和文化垃圾。就是这本书,被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吹嘘为“经典”、“旷世名著”。李洪志要法轮功练习者千百遍的学习、背诵、抄写它。此后,《转法轮》一书多次再版,或非法印刷、销售。1996年4月,又由华龄出版社出版了3号楷体字大16开本《转法轮》。在法轮功组织的统一策划、组织下,以后又陆续整理、出版了由李洪志署名的《转法轮(卷二)》、《法轮大法义解》、《法轮佛法大圆满法》、《法轮佛法——精进要旨》、《转法轮法解》、《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法轮大法》、《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法轮佛法——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洪吟》、《法轮佛法——在瑞士法会上讲法》、《法轮佛法——在新加坡法会上讲法》等。“法轮大法研究会”还组织编写了《法轮修炼大法故事汇编》等资料。这些非法图书印行上千万册。

  1996年7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出通知,明令查禁收缴《转法轮》等“法轮功”书籍后,为规避法律、逃避稽查,在李洪志授意下,经“法轮大法研究会”决定,由李洪志、于长新授权委托王汉生(男,武汉深深集团董事长)、徐祥兰(女,“法轮功”武汉“总站”“站长”,王汉生的妻子)、许金良(男,山东青年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总经理)等人,以企业经营的形式继续大量制作、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经司法机关查实,仅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向全国法轮功组织发行的法轮功书籍就达1108万册,音像制品531万盘(盒),图片等129万张(幅),法轮功标识徽章23万枚。其中,1996年5月至1999年5月期间,仅徐祥兰就先后非法组织印刷法轮功书籍6.7万册,图片102万余幅,复制法轮功音像制品57万余盒,经营总额共计人民币1031.1487万元。王汉生利用法轮功组织,跨省市先后非法组织印刷法轮功书籍332.9万册、图片102万余幅,经营额共计人民币4552.1053万元。仅从徐祥兰、王汉生一案,人们就可以窥见一斑。李洪志利用法轮功聚敛了巨额财富,偷逃了大量税款。以他本人及其亲属名义在北京、长春、美国等地拥有多处豪宅、多辆轿车。通过办学习班、出书,扩大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影响,宣传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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